欧盟等32国 取消中国贸易最惠国待遇
据报导,欧盟27个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等32国,自今年12月1日起将取消给与中国贸易最惠国待遇。
10月25日,中共海关总署发布发布《关于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普惠制全名为“普遍优惠制度”(GSP),是发达国家(给惠国)给予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受惠国)的产品,在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对进口关税进行削减或免除。 (ST)
据中共党媒人民网的报导,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宣布对中国普惠制“毕业”,取消普惠制待遇。中国出口货物已不能凭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优惠。
此前,中共海关总署宣布自2021年10月12日起,不再对输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今年3月,美国联邦共和党参议员汤姆·科顿(Tom Cotton)等多名资深议员提出了《中国贸易关系法案》,要求取消中国(中共)享有的“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PNTR)地位,即撤销中国的永久最惠国待遇,回到2001年前的体系。
此法案如果通过,美国将依据《杰克逊-瓦尼克修正案》的规定,每年对中国是否符合最惠国资格进行评估。也就是说,中国要每年获得美国总统的批准才可享有最惠国待遇。
科顿等议员提出的法案列出了侵犯人权及贸易行为清单,如果中共存在这些行为,就将失去最惠国待遇,包括:设立号称“培训中心”的集中营;未经囚犯同意强摘器官;妨碍宗教自由;强制堕胎或绝育;实施经济间谍,盗窃美国的知识产权。
中共当局的最惠国待遇由时任总统比尔·克林顿(Bill Clinton)在2000年签署为法律,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让中方政府更符合华盛顿长期倡导的民主政治和经济规范,但经过20多年的检验,中共的承诺都没有兑现。美对华贸易赤字出现井喷,美国数百万制造业工作流失,并为18年后的中美贸易冲突埋下了种子。
文章转载自 新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