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号酷吏”傅政华死缓2年 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因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前中共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原610办公室主任、傅政华被判处死缓2年,在减为终身监禁之后不得减刑和假释。被认为是中共官场“头号酷吏”的傅政华,他的落马曾引发中国大陆网络与公安系统一度狂欢。
傅政华被判死缓2年
中共官媒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称,9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因涉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傅政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减至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傅政华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
傅政华被指控:在2005年至2021年期间,利用担任中共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司法部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为他人谋取私利,并收取财物共计折合1.17亿余元人民币。“2014年至2015年,傅政华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弟傅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致傅卫华长期未被追诉,情节特别严重。”对此,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追究傅政华刑事责任。
今年7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对受贿罪行部分公开审理;徇私枉法罪行部分因涉及中共“国家机密”,因此法院不公开审理。傅政华当庭认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据官方公开资料显示,傅政华,1955年3月出生,河北滦县人。曾历任中共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大要案队队长、副处长兼大要案队队长,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兼副局长、党委书记兼副局长、局长兼党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公安部副部长兼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公安部副部长(正部长级)兼中央政法委委员,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兼中央610办公室主任、中央政法委委员,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兼中央610办公室主任,司法部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
傅政华落马曾引起大陆网络与公安系统狂欢
2021年10月2日,傅政华正式被中共官宣落马。随后,中国大陆网络与公安系统一度狂欢,其中有一篇文章《爱抓记者的傅政华落马,媒体人拍手称快、为何警察竟然也幸灾乐祸?》就反映出傅政华的所作所为极度不得人心。
不少网友认为傅政华是中共官场“头号酷吏”,因此,大陆微博有很多关于傅政华落马的留言与评论,诸如:“靠肆无忌惮的压榨底层干警,从而凸显自己政绩往上爬的人,最后都不会有好下场!傅政华们,都好好想想吧。”“没日没夜的让民警加班,动辄给民警处分,动辄让民警‘脱衣服’。”“我只知道司法监狱的基层警察们对他深恶痛绝。”“殊不知,他当司法部长期间把监狱系统和狱警折腾半死,他发明的瞪眼班一年能猝死百名干警。”
《美国之音》2017年9月12日报导,傅政华与巴拿马前总统、俄罗斯总检察长儿子、乌兹别克情报大老等人权恶棍名字,都出现在人权团体向美国政府提交的恶人名单之中。
《明慧网》报导,由于中共公安系统背景和迫害法轮功学员,傅政华已经被海外人士举报到29个国家政府,请求对傅政华和其家属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他们在海外的资产等。
来源:看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