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色狼明知“染爱滋”仍强奸13岁女学生
如今世道世风日下,各种妖魔鬼怪出山,人犯的罪简直邪恶之际。近期香港28岁的名媛骇人分尸案,其残忍程度震惊整个华人圈。其实,中国大陆近10几年的犯罪更为叹为观止,中共官员的性侵幼童被冠以“嫖宿幼女罪”,这样致使整个大陆社会人心败坏到令人发指。日前,大陆最高检察院发布一批涉未成年人保护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引发社会热议。
陆男明知染爱滋 仍强奸13岁中一女学生
据大陆最高检察院3月1日的公布,一名王姓男子明知自己染上爱滋病,在奶茶店搭讪13岁初一女学生,一周后,以到女方家玩为由,借机施暴强奸。被捕后还试图隐瞒病史,最终法院以“情节恶劣”判其有期徒刑15年。
据《新京报》报导,1996年出生的王男,2016年因盗窃被判刑,刑拘体检时被确诊爱滋病病毒感染者,2017年确诊为爱滋病病人,他一直未按疾控中心要求接受抗病毒治疗。
2020年8月中旬,王男在奶茶店认识13岁的初一学生林女,得知其父母在外务工,随奶奶生活。一周后的8月25日晚,王男约朋友到林女家中玩,以扇耳光等暴力手段,强行与林女发生性关系。
当晚,林女报警,王男次日被抓获归案,但未主动向警方供述自己是爱滋病病人的事实,直到四川某县检察院通过联动机制才获知王男早已被确诊爱滋病。
大陆性侵幼女案频发 受害者:13岁就帮他生小孩
去年10月,广东传出恶狼疑似在公园性侵女性事件,事发当下是白天,旁边还有许多人旁观;此事一度传为“14岁女学生在公园被性侵”,不过根据事发过程影片,受害者疑似与加害者为同居关系,指控自己长年受到家暴,从13岁就开始帮加害者生小孩。
这段影片2022年10月20日于中国社群网站疯传,但如今影片已经被下架,相关贴文被删除,墙内只剩中国网友影片截图,想为受害者声张正义。
湖南娄底去年8月也被曝光一宗令人发指性侵案,一名13岁的小学女生怀孕并诞下女婴,怀疑遭人强奸,网上曾流传消息称是一名学校保安所为。
据当地村民说,小花是留守儿童,家境不好,父亲经常外出打工,来自外地的母亲有精神问题,监护人身分不明,到小花被性侵后,到医院检查才发现怀孕了。
中共“恶法”洗白官员性侵幼童
近几年,中国大陆“性侵幼女”的恶性犯罪事件开始大量浮出水面。中共各级官员强奸幼女的兽行,却多数仅以“猥亵罪”或“嫖宿幼女罪”被洗白。
2013年10月24日,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这条规定指出,“14至16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此法引起广泛质疑,有网民表示,14至16岁的男孩子已很成熟,可以性侵幼女,“什么叫情节轻微?什么叫偶尔?”
网友评论称:“所以15岁的性侵幼女算是自由恋爱的意思?另一面,最高法将被强奸幼女年龄从14岁改为12岁,也就是说14岁的女生已经有自主意识了,而男生到16岁犯罪却还理应受保护?这不是等于鼓励全民强奸?”
一张盘点中国近年来包括女童、男童在内的众多儿童都曾遭遇过猥亵、性侵的图解则更令人感到后脊梁发冷。据图解上的数据显示:中国每天至少有7名儿童遭遇性侵;2013年至2016年,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件10782件;性侵害案件的“隐案比例”约为1:7——发生7起案件,才有1起进入司法程序;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报导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件433起,受害人778人(表述为多人受害但没写具体人数的,按3人计算);在受害者中,女童占92.4%,男童占7.6%,76%发生在农村(乡镇及以下)。
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中国性侵案的特点是,受害的儿童男女都有,并且不少案件都是以“多人受害”的形式出现。此外,法院未能公开审理、隐而不报的案件似乎更多。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儿童被性侵的案子之所以如此令人震惊,不光是因为被害的孩子年龄尚小、人数众多,并且作案者的身份也足以挑战人们的处世观念以及道德底线。对此,上述图解给出了这样的数据,作案者以18到60岁的成年人居多,7成为熟人,以“教师”的占比为最高,超6成作案者为多次性侵。
有评论指,当道德体系土崩瓦解之后,法律体系就要及时的给予补救、发挥应有的效力。若非如此,这个社会必定是流氓横行、恶人当道。从如今中国社会早已呈现出这样的败象来看,法律定然是未能发挥出任何积极的作用。
更荒唐的是,到了2003年,根据中共司法解释,“强奸幼女”若不知女方是“幼女”,连嫖宿幼女罪都算不上了。在这样的界定下,那些即便是长期奸淫幼女的官员,也完全能够在光天化日之下,不受任何管制、毫不避讳的“金蝉脱壳”。
从中国社会的道德根基还未遭到如此破坏的早些年,中共集团便已经开始推行“共产共妻”这种与耍流氓无异的政策就足以看出,中共流氓集团一直在源源不断的培养强奸犯和流氓,而整个中国社会的强奸犯、流氓,其实也都是由上而下,跟风、效仿来的。
来源:看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