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生被罚近百亿 然后呢?
2018年10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及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公告,对吉林长春长生生物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总金额达91亿元,并向受害者及家属提供金钱赔偿,包括分别向一般残疾、重度残疾或瘫痪者,一次性赔偿20万及50万元,导致死亡则赔偿65万元。
对受害孩子的家庭来说,他们觉得赔偿就是一个数字,不能解决他们的困难处境。山东省济南市的疫苗受害孩童家长王世峡说:没有啊,这些钱不都入了国库了,给了政府了,哪有给这些家庭和孩子?对我们来说,90亿只是一个数字而已,这些孩子看不起病还是看不起病,家庭没法生活还是没法生活。这些钱给谁了我们也不知道,怎么赔偿我们也不知道,有的是赔二、三十万,我们到现在(医治孩子)都花一百多万了。不管是政府还是厂家,我觉得谁也给不了我健康的孩子了。根本问题是不能再有毒疫苗毒害孩子了。
据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至8月处分40多名官员,其中吉林省副省长金育辉被免职,该省政协副主席李晋修被责令辞职。 涉案长春长生董事长高俊芳等14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罚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众多受害者不禁要问:涉案长春长生董事长高俊芳等14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不是应该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量刑定罪呢?各级政府机关的相关官员的渎职、失职行为,是不是触犯了《刑法》呢?为什么疫苗记录造假没有被查出呢?为什么验收不合格的疫苗会流通到市场呢?其背后是不是存在着整个链条的违规、违法行为呢?难道仅仅撤职和罚款就可以结束了吗?从两年前发生的山东疫苗事件,到今天的长春、武汉疫苗事件,这绝不是个案,如果不追究法律责任,这样的事以后还有,中国的孩子们能健康成长就永远是痴心妄想。
大家回想一下,最近发生的多起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事件中,中共的处理办法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老百姓都是草民,都是贱命。谁敢出声,谁就被”维稳“、被“和谐”。据悉武汉生物已经悄悄恢复生产,公司管理层以及湖北省相关政府机关,都安然无事,无人被追责,网络上相关帖子也都被删除。对多起疫苗事件所涉及到的违法行为以及追究何种刑事责任,中共却只字不提。
显然,中国的法律就是个摆设,是中共的统治工具,那些位高权重的、有钱的富豪们,无论杀了多少人都不会被处罚,而天朝的草民们根本没有犯法却经常却被“治罪”。比如前阵子寿光水灾,两名寿光女子只是在亲友群提醒亲朋好友少吃猪肉、多用点消毒液,就被当作散布谣言而抓捕;著名的709事件,上百位维权律师、民间维权人士、上访群众及其亲属被抓捕,很多人至今下落不明;大批在街上发送法轮功真相册子的法轮功学员,被无辜判刑。尽管许多法律界人士和律师早就指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毫无法律依据,但中共对法轮功长达19年的迫害,仍在继续。据明慧网统计,仅吉林一省就有至少1171名法轮功修炼者被非法判刑,10158被非法劳教,463人被折磨致死,86人无故被无故失踪。
这就是中共领导下的社会现状,害人的人逍遥法外,正义的好人被抓进监牢。法律远远偏离了其维护公平和正义的本性,完全变成了维护党的伟光正形象和为其执政合法性涂脂抹粉的龌龊工具。
近来网上流传这样一则讽刺笑话,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给学生上课,教授讲到:“现在是大案讲政治,中案看影响,小案凭关系。”一个学生愤怒地把书摔在地上,喊道:“什么时候讲法律?”教授平静地说:“把书捡起来,考试的时候讲法律。”这位教授一针见血地戳穿了中共“依法治国”的谎言。
当年自江泽民出自于个人的妒嫉,破坏宪法和法律,以权代法发动迫害法轮功,掌控媒体把白说成黑,编造”天安门自焚“假新闻故意栽赃抹黑法轮功。中共统治下的整个司法系统完全颠倒黑白,践踏法律,肆意非法抓捕、绑架法轮功学员,所谓的法轮功案子都成了敏感的“大案”,都成了“政治案件”。江泽民利用中共体制绑架所有中共官员一同犯罪,造成了整个官场的制度性腐败,把整个中国法治社会的进程倒退了几十年,把中国变成了一个毫无法治、践踏人权的黑暗王朝。现在中共把整治法轮功的恶行用到一般民众身上,肆意抓捕异议人士,抓捕有冤上访的老百姓,连毒疫苗孩子的家长说一句真话,都被抓进监牢,这种流氓和无赖的本性,从法国巴黎暴力革命到今天,没有一丝改变,反而愈演愈烈。
大家还记得文革之前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吗?毛让知识分子畅所欲言,踊跃贡献富国强国之法,结果很多知识分子忘了是跟谁在打交道,说了真话,结果都被批斗了,无一例外家破人亡,被踩到了九地之下。所以,无论从历史和现实来看,任何希望中国富强、人民幸福的人,都不要再对中共抱有幻想,中共这个西来幽灵的唯一目的就是摧毁中国和中国人。
现在网络上流行一句话:没有共产党,才有新中国。
现在网络上流行的一本书:《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翻墙看看,相信您会对共产党的历史和本质有个更加理性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