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迫害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血腥摧残
“他们四五个男犯人把我扔到床上,有摁胳膊、摁腿的,其中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骑在我身上猛砸我的脸和头,我被打得记忆就停留在这里……等醒来时,我的身旁已经躺了三个男人。我被他们群体性侵害的时候,还被录了像。”
2016年,从中国辽宁逃亡美国的法轮功学员尹丽萍在美国国会大厦里举行的题为“中国广泛使用酷刑”的听证会上,曝光了中共监狱对她实施轮奸的犯罪事实。她是千千万万惨遭中共酷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的一个幸存者。
6月26号是“国际反酷刑日”,这一天是联合国为酷刑幸存者而设。作为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签署国之一的中国,执政党中共却持续对境内被非法关押的异议人士和信仰团体施以酷刑, 特别是针对法轮功学员,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持续至今20年的迫害,其实施的各类酷刑折磨触目惊心。
美国国务院《2017人权国别报告》中,明确提到法轮功学员受到中共系统性的酷刑迫害,比其他群体都更严重。
中国在侵犯人权的问题上“无人可比”,美国国务卿蓬佩奥(Mike Pompeo)于今年3月13日在美国务院《2018人权国别报告》的发布会上,点名批评中共。
中共江泽民集团自1999年7月迫害法轮功以来,实行“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的迫害政策,为达到“转化”(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功学员的目的,对法轮功群体实施了骚扰、绑架,非法拘禁、劳教、批捕、庭审、判刑、酷刑折磨、强制奴役、活摘器官、破坏家庭、开除公职、抢夺钱财、扣发养老金等等各种各样的迫害。
2019年6月21日,美国国务院发布2018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时,国务卿蓬佩奥也特别提到,中共敌视一切宗教信仰,法轮功等信仰团体在中国仍遭受着严重迫害。
在众多的迫害手段中,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肉体上的酷刑摧残最为残酷。
酷刑折磨
明慧网大量案例显示,中共采用了上百种酷刑手段来折磨法轮功学员,主要的有:电刑、火刑、水刑、冻刑、铐刑、坐刑、饿刑、抻刑、毒打、性虐待、药物迫害、堕胎、活摘器官,使用动物摧残等等。
上述的每一种酷刑中还有多种多样的实施方式,在不同的劳教所、看守所、监狱、洗脑班、黑监狱里不尽相同、五花八门。如:
“火刑”中有:开水浇烫、烟头烧、打火机烧、烙铁烙、铁棍烙、铁条烙等。
“铐刑”中有:背铐、手铐、脚铐、双人铐、死刑镣、穿心镣 (手脚铐在一起)、吊铐、地环铐、铐“死人床”等。
用动物迫的方式有:利用蛇、蚂蚁、蝎子、蚊子、猫、老鼠、蛤蟆、野兔子、猪、狼狗等摧残法轮功学员。
中共实施酷刑所带来的后果惨不忍睹、骇人听闻,仅以烧伤、烫伤、电伤为例,见以下数图:
2007年9月,山东寿光市法轮功学员桑春莲被警察用打火机烧伤,烧起了一个又一个的大燎泡。警察用完一个打火机后,又换一个新的,并把火苗调到最大。
沈阳鲁迅美术学院职工、法轮功学员高蓉蓉, 2003年7月在龙山劳动教养院被警察用电棍电击6-7个小时,面部严重毁容,于2005年6月16日被迫害致死,终年37岁。
辽宁省法轮功学员王云洁于2003年初,被马三家劳教所警察用两根高压电棒同时电击乳房数小时,致使整个乳房完全溃烂。她于2006年7月含冤去世。
覃永洁是广西籍法轮功学员,曾在广东深圳宝安一家工厂打工,于2001年被非法关押在一个劳改农场,因不放弃修炼,被三名狱警殴打并用一根烧红的铁条在双腿上烙烫十几处。
中共的酷刑迫害集邪恶之大全,其中,极其惨烈的手段还有药物迫害、性迫害、堕胎迫害。
药物迫害
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发动毁灭性迫害后,早在迫害初期中共内部文件就称,对法轮功学员“还必须采取药物治疗的方法”、“必要时可用药物介入,采用医药方式和临床实验方针达到科学转化之目的。”
为摧毁法轮功学员的意志,强迫其“转化”(放弃修炼),中共在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场所大量使用药物,成为中共秘而不宣的重要迫害手段。
仅明慧网2015年1月不完全统计,在黑龙江省被迫害致死的766位法轮功学员中,至少有70位学员是被药物毒害致死的。
中共使用药物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包括进行人体试验、让人中毒死亡、关精神医院等,许多法轮功学员被毒害致残、致疯、致死,甚至成植物人。
被输不明药液 她的右腿溃烂脱落
黑龙江鹤岗市新华农场法轮功学员宋慧兰,2010年12月,遭佳木斯市桦川县横头山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关押在汤原县看守所。
2011年2月23日,宋慧兰被看守所所长等人按在铺上,被快速输了不明药液。当时,她感到剜心地难受,痛苦得满地打滚,说不出话来。之后,她的膝盖以下全部失去知觉,身体发硬、僵直,连舌头都发硬。
2月28日后半夜,她的心脏异常难受,生不如死。宋慧兰的右腿起了大紫泡。狱医第二天看了宋慧兰的右腿后说:“这条腿废了。”
被输不明药液的宋慧兰之后不能行走,大小便失禁,大脑反应迟钝,记忆断断续续。
被放回家后,宋慧兰身体僵直,眼神发呆,手、腿直挺挺的,不能回弯,像木头人一样。
她的右腿以下,脚面、脚趾全部坏死,呈黑色,摸上去硬梆梆,像铁板一样。
2011年5月25日,她的右脚掉落。
遭受药物迫害的更多案例:
四川省广元市法轮功学员祝艺芳被非法判刑7年,于2006年11月14日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监狱。在成都警官医院,她每天被输入二瓶到八瓶不明药物,致使她心里发慌、血管疼痛、肚子肿胀,生不如死。
辽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高连珍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2年5个月,出狱前一个月被强迫吃下不明药物后,身体开始溃烂,最终于2016年9月12日含冤离世,时年57岁。
性迫害
中共为达到让法轮功学员“转化”的目的,极尽邪恶之能事,对女性和男性法轮功学员进行性迫害,给他们身心带来极大的摧残。
被誉为“中国良心”的人权律师高智晟于2005年致信给当时的中共领导人,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他在信中写道:
“几乎是百分百的女同胞的女性性生殖器、乳房及男性性生殖器,在被迫害过程中都遭到了极其下流的攻击;几乎所有的被迫害者,无论你是男性还是女性,行刑前的第一道程序那就是扒光你的所有衣服;任何语言、文字的功能都无法复述清或者再现我们的政府在这方面的下流和不道德!”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性迫害,不分年龄、不分性别,主要手段有:轮奸、强奸、变态折磨、摧残性器官等等。
七旬老妇遭警察性虐致昏
70岁孤寡老人邹锦,湖南省长沙市法轮功学员,2001年2月,被雨花区井湾子派出所警察雷震等绑架,同年11月18日,被枉判9年。
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邹锦老人受尽摧残。一天晚上,因她不配合“审讯”回答问题,雷震等两警察将她拖到床上,绑成“大”字型,剥掉她的裤子,轮奸了恐怕比他们母亲年龄还大的老人。
奸污后,狱警又将电棍使劲塞进她的阴道里电击,逼她招供。老人不配合,痛得大声喊叫,直到昏迷,警察才将电棍从阴道里抽出来。
邹锦老人下身鲜血直流,之后的一个月里,下身肿胀疼痛,不能坐,不能走。
奄奄一息的邹锦被监外执行。禽兽般的强奸恶行使老人备受煎熬和屈辱,身体越来越差,下肢瘫痪。2011年3月的一天清晨,77岁的邹锦在极度痛苦中凄然离世,当时离她九年冤期期满还差一个月。
遭受性迫害的另外两例:
成都法轮功学员祝霞于2003年6月被劫持到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后被相继关押在三个洗脑班里,期间被狱警强奸多次。2004年4月2日,祝霞被放回家时哭笑无常、生活不能自理。
2002年11月,20出头的清华才女柳志梅被非法判刑12年,被押至山东女子监狱,遭受了难以想像的摧残,包括严重的性迫害,回家后精神失常,最终于2015年2月含冤离世。
堕胎
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发动的延续至今20年之久的打压中,中共对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女性法轮功学员犯下摧残生命的堕胎罪行。
胎儿被肢解后分块取出
“他们发现我要临产了,就用车将我强行拉到了30公里外的汉江职工医院,强行给腹内胎儿打毒针。我跪地求他们放过腹内胎儿,他们根本不理。因腹内胎儿过大,导致难产,医生用手塞入肛门助产,而后惨无人道地将胎儿肢解后分块取出,其残害生命的手段令在场的人都不忍目睹。肛门疼痛了几个月,不能正常行走。”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工程师张汉赟,于2016年3月14日向中共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她控诉了以上血淋淋的非人行径。
2001年3月,汉中市汉台区“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政法委、汉台区北关办事处、张万营村委人员欲强行将张汉赟送往洗脑班,怀有身孕的她即将临产,住在亲戚家里。
在此情况下,汉中市汉台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马平安,带领北关办事处和张万营村委会的人员欲非法抓捕张汉赟。人没抓到,全部人员从汉台区到略阳县(约90公里)把她弟弟的建筑工地查封,逼着交人,又将她的丈夫铐在略阳县嘉陵江桥头示众侮辱。逼家人交出她,最后将她抓进洗脑班。
他们发现张汉赟即将临产后,把胎儿活活肢解杀死,正是上面所述那一幕。
活摘器官
自2006年海外媒体曝光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以后,大量涉嫌案例、线索浮出水面。海外正义人士和团体经过长期的独立调查,证实活摘器官罪行真实存在。一些国家政府和机构如欧盟、美国、意大利、以色列、西班牙等相继做出了制止中共活摘器官的决议案和法案。
2019年6月17日在伦敦,调查中共强摘器官的“独立人民法庭”(Independent people’s tribunal),判定中共活摘良心犯器官的行径已存在多年,法轮功学员是器官移植供应的最主要来源。
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方式如何?
德国美因茨大学医学中心教授李挥戈,作为多年从事研究中共强摘人体器官罪行的专家学者发表文章,分析中共活摘器官的四个分类:在死刑犯被枪决未完全死亡时摘取器官,从被注射药物致死的犯人身上摘取器官,以移植器官的方式处决犯人,以脑死亡为借口摘取器官。
- 法轮功学员徐真遭活摘器官死亡
来自重庆的访民邓光英于2016年6月向海外媒体曝光,2011年她被关押在重庆女子劳教所期间,曾亲自见证法轮功学员徐真被强制摘取器官而死亡。
徐真,46岁,曾是重庆合川电力公司职工,于2011年9月底发放法轮功真相传单时,被绑架并非法关入重庆女子劳教所,连续十几天遭受酷刑折磨。
邓光英说她亲眼看到,徐真被疯狂地殴打,全身被打肿,然后被逼写捐献器官的自愿书,她拒绝;他们就把她全身扒光,给她强行灌下十瓶矿泉水。
邓光英是于2011年在街头卖水果,因和城管发生冲突而被劳教,和徐真同被关在劳教所四大队。
2011年10月20日,邓光英被狱警体罚直到凌晨,突然清醒地听到劳教所四楼,传来徐真的惨叫声。
邓光英说:“她(徐真)在被挖眼睛的时候是2011年10月20日凌晨2点过7分,我看了钟的!她的惨叫声,轰动了整个四大队,‘它们活挖我的眼睛啊!’她的叫声惊天动地。”
大纪元曾在2011年报导,徐真死后,劳教所没有通知家属。在她死后一周,该所警察喻晓华告诉其他犯人:“事情已经摆平,不会追究。”
更多酷刑案例
- “骷髅死”
中共使用“骷髅死”的酷刑,让受刑的法轮功学员瘦得像骷髅一样死去。在明慧网上输入“骨瘦如柴”、“瘦骨嶙峋”等词可以搜到五千多条有关法轮功学员遭受这类迫害的信息。
宋艳群,四十多岁,吉林舒兰市人,原是一名德才兼备的英语教师,在舒兰市两次考公务员成绩都是第一。
2012年,在宋艳群被酷刑迫害至生命垂危时,又被送进公安医院继续迫害。12月中旬,她遭强制灌食。几个人坐在她身上按着她的头不让动弹,一人给她硬插管子,她的鼻子、喉咙被插破,出血。被强灌的东西中还放入了不明药物,导致她四肢麻木,思维、记忆几乎丧失。
宋艳群于2014年1月20日回家时,已生命垂危,体重仅47斤……
更多例证:
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赵烨,2011年2月25日,被唐山市火炬路派出所绑架,后被劫持到河北女子劳教所,被折磨得骨瘦如柴,于2012年12月15日深夜离世,年仅40岁左右。
黑龙江鸡西市恒山区法轮功学员赵春艳曾被非法劳教两次,于2013年10月又被冤判5年,遭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九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监区。她回家时,原本102斤的体重,出狱时只有67斤。
- “五马分尸”
中共监狱使用“抻刑”(也叫“抻床”)来折磨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这种酷刑把人的四肢绑在床上,身体悬空,作用类似古代酷刑“五马分尸”。
湖北省赤壁市62岁法轮功学员刘晓莲,一位耿直、善良、与世无争的农村妇女,先后四次被中共当局非法拘禁,累计长达五年零四个月,惨遭折磨。
2002年12月6日,赤壁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所长邓定生等共18人折磨这位62岁的老人,其中5人对她进行酷刑“五马分尸”。
赤壁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所长邓定生抓住她的头,另外四人抓住她的四肢,五个人各自一起用力猛拉,当时老人的小便处就撕开了,同时还连同着全身骨骼一连串响,全部脱节。警察们听到后哈哈大笑 ⋯⋯
也不知过了多久,刘晓莲缓缓苏醒,邓定生见她没死,便阴笑着说刘晓莲的脖子太长了,不好看(被他们强拉所至),然后就用力抓着刘晓莲的头,使劲儿一戳……刘晓莲再次昏死过去。
2008年10月26日下午,刘晓莲老人历经非人折磨后离开人世,终年68岁。
- “劈腿”
“劈腿”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使用众多酷刑中的一种,也叫劈胯,或大劈胯,通常是把人的两条腿强行拉开,成一字型, 叫“趴一字”。
对警察来说,电棍、打、吊、铐等酷刑容易留下痕迹,而“劈腿”不留痕迹,但肌肉筋骨剧疼难忍,让受刑者惨叫不绝,以达到“转化”(逼人放弃修炼)和招供的目的。
金顺女是辽宁抚顺市朝鲜族法轮功学员,曾是抚顺市国营8231厂退休工人。
2000年过年前夕到2001年之间,金顺女被非法拘留一次、劳教二次。劳教期间,金顺女遭受过种种酷刑折磨,其中之一的就是“劈腿”。
一个人坐在她的一条腿上,另一个人突然将她的另一条腿往上劈过头顶。
金顺女只被劈了一次,就昏死过去了。警察还是继续对她施刑,劈了这条腿又劈另一条腿。等金顺女从昏迷中醒来时,才发现自己动不了了。
2018年9月19日,她又被警察劫持到南沟看守所,期间被迫害致昏迷不醒,10月10日含冤离世,终年66岁。
中共不会赢得对信仰发动的战争
由于篇幅所限,本文所列举案例只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迫害的冰山一角。在中共严密的信息封锁下,人们所能了解的中共活摘器官的案例也少之又少,但已曝光出来的信息已震惊世界。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大使布朗巴克(Sam Brownback)出席2019年6月21日美国国务院的2018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发布会时表示,中共政权对包括法轮功学员在内的良心犯进行器官强摘,“震撼着每一个人的良知”。
他正告中共:“别搞错了,你不会赢得对信仰发动的战争。”“这将给你在国内和世界上的地位带来后果。”
文章转载自大纪元
更多精彩文章,见还原中国主页(免翻墙网址:https://x.co/t7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