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轮功女学员澳洲揭露迫害实情

饱经摧残 成功出走 武汉法轮功女学员澳洲揭露迫害实情

饱经摧残,成功出走的武汉法轮功女学员在澳洲揭露迫害实情(图片来自大纪元)
 

饱经摧残 成功出走 

她来自中国,现年55岁,是一位平凡朴实的中年妇女,而不平凡的是她用血泪写了一封信,陈述自己在中国劳教所经历的囚禁生活,那段黑暗的日日夜夜,她受尽屈辱、遭受迫害、濒临死亡……

自1999年7月20日中国风云变色开始,张东凡6次被抓、两进看守所、两次被判劳教一年半、多次被抓进“洗脑班”。2004年,历尽艰辛从中国武汉抵达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公开揭露中共迫害善良好人的邪恶:……

张东凡克服自身的恐惧和困难,还原当时的情况:“分不清白天还是晚上,没有时间,只有巨大的恐惧和无底洞似的黑暗;在小号里,不知有多少人被关疯了……禽兽不如的警察权力就更大,真是彻底的黑暗哪。犯人们一听到关小号会不由的发抖……”

她深信人们需要知道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经历了什么,因为这不是故事,而是真相!以下便是张东凡申请庇护的申诉书,真实体现法轮功修炼者遭受迫害的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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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移民官:

我来自中国湖北省武汉市,名字叫张东凡,现年40岁。我出生在一个军人之家,父亲和姐姐都是军人,家里虽不富有,却也过惯了无忧无虑的生活,从来不知道,也不愿意听到人家谈到什么政治迫害之类的事情;总以为人家是不爱国,有意诬蔑政府。真是做梦也没有想到:政府竟会让我自己来领教,来亲自「尝一尝」的方式使我明白什么是政治迫害。

那是1999年的3月,我开始接触法轮功,逐渐确信法轮大法是我终生的信仰。从此以后,迫害与恐怖就一直追随着我。从1999年的7月到如今,这短短的4年中,仅仅因为我坚持「真善忍」的个人信仰,政府就剥夺了我的基本人权;人格尊严更是荡然无存。

在此千年一遇的世纪之交,在一个灯红酒绿,表面上越来越开放的国度里,一个号称「依法治国」的政府竟对老百姓的宗教和信仰出奇地仇恨。以至视为国家的敌人,实行了疯狂的国家恐怖主义。中国的老百姓除了忍受政府的淫威,根本就找不到任何法律可以用来保护自己。这种公然反人类的野蛮行径不仅违反了《联合国宪章》与《世界人权宣言》的基本准则,也清楚地显示出中国政府签署那些国际人权公约的目的只是为了挑战和嘲弄而已。

果然,我们痛心地看到:无论宪章,宣言还是公约的「法律效力」,一旦涉及到中国庞大的市场利益就完全失效了,这就是摆在我们中国人面前的现实。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啊,我因信仰竟六次被抓,两进看守所(一次十五天),两次判劳教(一次一年半);几进「教育学习班」,其实就是直属党中央的「610」洗脑班(这个610 「办公室」的权力超越了宪法与法律,其性质类似当年德国的盖世太保;在中国历史上,哪怕是最黑暗的年代,也不曾出现过这样的恐怖组织),长期被监视居住,完全丧失了基本的人身自由。

一,1999年7月20日的下午,由于想向政府说明我身心受益的实际情况,我来到湖北省政府门前,想请求官员接见。结果,等来的是咆哮的警车与防暴警察,我们被强行拖上警车。警车开到荒郊野外,警察在问完姓名后,竟凶恶地把我们丢在野外扬长而去。这是我第一次尝到政府的野蛮。

二,第二天(7月21日),我再次来到省政府门前请求官员的接见。这一次被警察直接带到一个审问地点,逼问是谁派我来的,《转法轮》的书又是从哪里来的?我回答书是从书店里买的。警察不信,态度恶劣地反复追问,不给吃,不准睡,不许回家,随意关押我们达三十多个小时。连未成年(12岁)的儿子也跟着一起受罪,饿了还不许哭。一个母亲,看到警察在眼皮下虐待自己的儿子,不但无力制止警察的恶行,反而违心地管教无辜的孩子,硬是不许他哭,免得把警察哭烦了要受更大的罪。您想,这作母亲的心,是什么滋味啊!

三,1999年的8月28日,在北京上访期间,我们在北京市良乡区租住的房子里被警察以野蛮手段抓捕,押往良乡看守所拘留十五天。把一间本来只关十个人的小屋,一下子关了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水池上,厕所边,全靠满了人,真是把人不当人哪。

四,同年9月11日,我由武汉市公安局上海街派出所的两名警察押回原籍。想不到,不许回家,而是像交接货物一样直接把我交给了江岸区政府的「610」办公室,进了洗脑班。而那两名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往返北京的费用,竟要我这个被他们剥夺了人身自由的人来出钱报销,否则,警察后话不说了,说让我自己好好地去想。我越想越怕,只好给钱。

五,同年9月22日,我在洗脑班看大法书籍,被江岸区「610」办公室主任李英杰发现,他像疯了一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扑向我。我拚命地把书护在怀里,其手下的人也一拥而上,我被包围了,不知怎的书忽然不见了。接着,李英杰以「扰乱秩序」为由,要警察把我押到武汉妇女教养所去拘留十五天。「610」这种动不动就罗织罪名关人的做法,激起了洗脑班30余名法轮功学员长达十几天的绝食抗议,最终只得解散洗脑班。

六,同年10月10日,李英杰意外地要警察把我送进了一家三星级酒店,在一个套房里,以李英杰为首的「610」官员以疲劳轰炸的手段对我进行了强化洗脑,到12月20日不得不以失败告终。

七,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国外的学员也纷纷回国了解实情。2000年元月22日的下午,我组织并参加了澳洲学员托尼•戴(来到澳洲,才知他原来是「全球审江大联盟」的澳洲发言人)与学员们的交流会。结果与会的二十人全部被抓,有的学员送「610」洗脑班,有的判劳教一年。我于元月26日被抓,进了洗脑班,至2月4日。由于要过中国人最重视的传统新年,我丈夫四处托人,拉关系,作担保,才得以在农历大年三十的早上回了家。可是,3月3日又被李英杰等「610」的人押进了洗脑班。从此完全丧失了人身自由,丈夫、儿子、母亲姊妹等亲人一律不得见面。

八,由于我安排托尼•戴住在自己家里,又在洗脑班一再拒绝政府的「一片好心」。4月3日,政府干脆把我从洗脑班直接押到武汉市何湾劳教所,接受「劳动教养」。罪名是:「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扰乱社会秩序」,劳教一年六个月。比「同案犯」多了半年。在劳教期间,天天遭到警察无情的折磨,要么放弃信仰,要么强迫劳动,磨也要磨死你。整日坐在一个小凳上拆纱,每天长达十五、六个小时,在坚硬的小凳上坐久了,人难受得坐也坐不稳了,晃来晃去的;连上厕所也必须经过人民警察的个别批准,否则,就是不服政府的管教,要按「国家法律」加重处罚。后被提前4个月释放了。

九,2001年9月11日,我去学员家中看望刚劳教回来才8天的刘腊梅,结果被「610」的官员与警察抓捕。再次以「破坏法律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判了一年六个月,我们又被押往武汉市何湾劳教所(此事2001年9月在明慧网上有过报道)。因我坚持不放弃信仰,便被关进了小号,在非人的环境里度过了300个黑暗的日子;如果里面还能称为「环境」的话。那里面看不见灿烂的阳光,也不见弯弯的月亮;没有春暖花开,也没有秋风与落叶;分不清白天还是晚上,没有时间,只有巨大的恐惧和无底洞似的黑暗;在小号里,不知有多少人被关疯了。「小号」是可怕的!小号是警察专门用来惩罚犯人的牢笼,是一种杀人不见血的「刑具」,被视为牢中之牢。犯人们一听到关小号就会不由的发抖。因为那里与世隔绝,禽兽不如的警察权力就更大,真是彻底的黑暗哪。门窗是个摆设,永远不许开,没有水,空气中散发着腐朽的霉味,充满恐怖与死亡的气息。

纵然是劳教期满,没被他们整死,也让你回了家;则还是在「610」特务的监控之下。跟踪,监听电话,限制人身自由等;并定期有人上门,缠着要你汇报思想。连孩子也不能幸免,受到牵连。「610」的人跑到我儿子的学校,对校方说:「我们是国安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带走张东凡的儿子,否则,必须承担一切严重后果」。勒令校方配合国家的政策,全天候监视我的儿子。校方一听是「国安」的人,便肃然起敬!巴结「国安」,成天监视我那个还不大懂事的儿子。最后只有转学。

我丈夫更是受到连累,经常无故被警方传讯、训斥、威胁和警告。我们有房不敢住,有家不能归;天天「打游击」,不停地换地方,完全丧失了正常生活的权利。因我不放弃信仰,坚持修练,随时都有被抓的危险。我想尽办法才得以逃脱迫害,来到自由的澳大利亚。并在贵国寻求政治庇护。

请核实我因坚持信仰受到中国政府迫害的事实,并根据贵国一贯保障普世人权的传统给予人道主义保护。尊敬的移民官:请恩准一名中国妇女逃避政府恐怖迫害的请求吧。

谢谢您!

申请人:张东凡 敬呈
2004年2月27日 于墨尔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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