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法大骗局三揭密
10月6日,大纪元发表了我的文章《中共政法大骗局再揭密》,专门讲了中共公、检、法、司利用伪造的881封信的鉴定结论,栽赃陷害我的违法犯罪问题。这里,再谈一谈我2008年11月19日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写的《关于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议》及相关内幕。
2008年7月11日,北京第29届奥运会前夕,我因为坚持在法轮功问题上讲真话,被非法抓进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2008年8月17日,被换押到专门关押涉嫌故意杀人等重罪嫌疑犯的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当时的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最大帮凶。由于我曾经是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的撰稿人之一,在中共特有的政治生态下,如果没有周永康的命令,北京市公安局也好,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也好,是不敢抓我的。
有鉴于此,2008年11月19日,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东一区102监室内,我写了一封致时任中共军委主席胡锦涛的检举信《关于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议》。信末,提出两点强烈要求:第一,依法逮捕周永康;第二,周永康必须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此信写好后,上交解国建(音)警官,解国建立即上交北京市公安局预审员窦峥(音),窦峥立即“提审”了我。为留下一份白纸黑字的历史记录,我同意做一份笔录,上面详细记载了王友群某年某月某日写了致某某某的检举信《关于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议》,仔细确认这些信息后,我在笔录上签字并按了手印。
周永康是当时中共公、检、法、司的最高领导,处在他一生中地位最高、权势最大、声名最显赫的时期,是替江泽民掌控“刀把子”的所谓“政法王”。
按照法律常识,我在公安局预审阶段写的检举信,是否存在“诬告陷害”等违法问题,警方肯定要审查,如果存在违法问题,移送检察院起诉时,法院判决时,肯定会成为我的罪状。尤其是,我检举的是中共政法系统最大的官,且索赔金额高达1000万元,法院肯定会以最重的刑罚惩罚我,至少是无期徒刑。
然而,出乎中国大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官员、警官、检察官、法官、狱警意料之外的是:无论是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的初审判决书,还是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终审裁定书,对我的上述检举信,都没有说一个“不”字,都没有认定我“诬陷”、“敲诈勒索”周永康。
这就是说,我的上述检举信不存在任何违法问题。这里,特别提醒读者注意的是,上述检举信中,我专门列举了我被非法抓进看守所之前写的有关法轮功问题的重要信件。
其中,包括我2005年10月16日就依法审查泽民致宋平等13位老干部的一封信。
这是我邮寄最广的一封信,在北京的邮局,以挂号信方式,寄给了从中央到地方的331位官员,包括宋平等13位老干部,胡锦涛等9位十六届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共党委书记;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个县(市)委书记;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所大学校长(院长)。具体邮寄对象如下:
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宋平,前中共全国人大委员长万里,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前全国政协副主席叶选平,前中纪委副书记候宗宾、曹庆泽、徐青、刘丽英、傅杰,前中纪委副秘书长彭吉龙;前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原毛泽东秘书李锐。
迫害法轮功的最大元凶江泽民。
时任中共党魁胡锦涛,中共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中共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中共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中共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吴官正,中共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
中共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长周永康,中共政治局委员、军委副主席郭伯雄,中共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长刘云山,中共政治局委员、国防部长曹刚川,中共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长贺国强。
中共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中共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中共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立昌,中共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中共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中共政治局委员、新疆党委书记王乐泉。
中共政治局委候补委员、中央办公厅主任王刚,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王家瑞,中央研究室主任王沪宁,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虞云耀,《求是》杂志社社长。
中纪委副书记何勇、夏赞忠、马馼,中纪委常委干以胜,监察部长李至伦,副部长屈万祥,中纪委法规室主任候通山,副主任耿文清,中纪委离退休干部局局长曹利民,中纪委监察部机关党委副书记贾育林。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李铁映,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国民主促进会主席许嘉璐,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主席韩启德,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何鲁丽,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国民主同盟主席丁石孙,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国民主建国会主席成思危。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长刘延东,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致公党主席罗豪才,全国政协副主席、农工民主党副主席李蒙,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主席张克辉,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全国政协副主席白立枕、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徐匡迪、董建华、霍英东、马万祺、王选。
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魏礼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陈云林,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廖晖,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赵启正、蔡武,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财政部长金人庆,农业部长杜青林,文化部长孙家正,铁道部长刘志军,商务部长薄熙来,卫生部长高强,人事部长张柏林,民政部长李学举,国家广电总局局长王太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石宗源,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外交部长李肇星,外交部发言人孔泉、秦刚。
邓小平之子、全国残迹人联合会主席邓朴方,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周强。
中国社科院马列所所长李崇富,中央文献研究室研究员金冲及,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杰,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外交学院院长吴建民。
北京市公安局长马振川,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局长,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派出所警官张岩恒。
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辽宁省委书记李克强,青海省委书记赵乐际,山东省委书记张高丽,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安徽省委书记郭金龙,重庆市委书记黄镇东,黑龙江省委书记宋法棠,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陕西省委书记李建国,湖南省委书记杨正午,吉林省委书记王云坤,宁夏党委书记陈建国,甘肃省委书记苏荣,贵州省委书记钱运录,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海南省委书记汪啸风,广西党委书记曹伯纯,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河北省委书记白克明,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内蒙古党委书记储波,西藏人大主任列确。
上海市虹口区委书记孙卫国、卢湾区委书记何卫国、闵行区委书记黄富荣、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张学兵,天津市河西区委书记王九鹏、河东区委书记杜彩霞、和平区委书记刘琨,重庆市綦江县委书记明国辉,黑龙江省泰米县委书记杨志伟、孙吴县委书记房敏杰、延寿县委书记王运义、双鸭山市委书记王晓明,吉林省扶余县委书记金育辉、辽源市委书记赵振起、四平市委书记张元富、吉林市委书记矫正中,辽宁省丹东市委书记朱绍毅、抚顺市委书记周忠轩、鞍山市委书记张杰辉、铁岭市委书记李文科。
河北省唐县县委书记陈英杰、迁西县委书记杨恩利、霸州市委书记辛绍杰、柏乡县委书记菅新月,河南省宁陵县委书记刘玉杰、范县县委书记刘国连、温县县委书记董安民、洛阳市委书记孙善武,湖北省宣恩县委书记瞿赫之、罗田县委书记蔡德坤、崇阳县委书记周亨华、南漳县委书记高全明,湖南省浏阳市委书记李仁龙、辰谿县委书记周圣余、石门县委书记朱晓平、龙山县委书记曹世凯,山东省荷泽市委书记陈光、沂源县委书记王世庆、高密市委书记吴建民,安徽省歙县县委书记倪建胜、凤阳县委书记马占文、芜湖市委书记詹夏来。
浙江省宁波市委书记巴音朝鲁、绍兴市委书记王永昌、湖州市委副书记黄萌、台州市委书记蔡奇,江苏省无锡市委书记杨卫泽,扬州市委书记季建业、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南通市委书记罗一民,江西省贵溪市委书记陈爱民、资溪市委书记熊云鹏、丰城市委书记冷新生、九江市委书记赵智勇,福建省漳州市委书记刘可清、莆田市委书记袁锦贵、南平市委书记徐谦、龙岩市委书记刘锡贵,广东省中山市委书记崔国潮、五华县委书记张光明、阳东县委书记李日芳,广西像州县委书记王革冰、都安县委书记黄瀚影、灵山县委书记刘海。
海南省五指山市委书记陈楷、东方市委书记黄成模,云南省丽江市委书记和自兴、开远市委书记李涛、思茅市委书记高旭升,贵州省都匀市委书记周建琨、黎平县委书记杨胜勇、安顺市委书记陈海峰、通江县委书记唐豹,四川省仁寿县委书记钟建初、广安市委书记王平高、德阳市委书记李成云,陕西省神木县委书记郭宝成、华县县委书记王健、勉县县委书记李怀生、山阳县委书记张卫斌,甘肃省甘谷县委书记白晓玲、民勤县委书记陈德兴、和政县委书记郭鹤立,宁夏同心县委书记叶旭、灵武县委书记白尚成、海原县委书记王学宽。
山西省方山县委书记张国彪、河津县委书记雷郭堂、沁水县委书记申会、晋城市委书记李雁红,内蒙古赤峰市委书记杭桂林、乌拉特前旗旗委书记贾英祥、包头市委书记邢云,青海省格尔木市委书记杜捷、曲麻莱县委书记仁青,新疆沙雅县委书记范崇民、青河县委书记赵杰、伊宁市委书记焦宝华,西藏日喀则市委书记慕建民、加查县委书记余红星。
北京大学校长、清华大学校长、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长、北京理工大学校长、中央财经大学校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北京科技大学校长、北京邮电大学校长、北京化工大学校长、北方交通大学校长、中国传媒大学校长、北京建工学院院长、北京体育大学校长、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北京语言文化大学校长、中央民族大学校长、对外经贸大学校长、北京工业大学校长、中国石油大学校长、北京林业大学校长、中国农业大学校长、中国地质大学校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北京外国语大学校长、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校长、北京联合大学校长、中国新闻学院院长、国际关系学院院长、北京电影学院院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中华女子学院院长、中央音乐学院院长。
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复旦大学校长、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同济大学校长、上海大学校长、华东政法学院院长、华东理工大学校长、南开大学校长、武警指挥学院院长、重庆大学校长、重庆工商大学校长、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武汉大学校长、华中理工大学校长、中南财经大学校长、中南民族大学校长、厦门大学校长、福州大学校长、华侨大学校长、海南大学校长、中山大学校长、暨南大学校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长、深圳大学校长、汕头大学校长、浙江大学校长、湖南大学校长、长沙理工大学校长、湖南科技大学校长、山东大学校长、青岛大学校长、聊城大学校长、南京大学校长、扬州大学校长、南京理工大学校长、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院长。
中国刑警学院院长、郑州大学校长、解放军外国语学院院长、河南大学校长、江西财经大学校长、陕西师范大学校长、西北政法学院院长、西安交通大学校长、延安大学校长、西北大学校长、黑龙江大学校长、吉林大学校长、东北师范大学校长、山西大学校长、宁夏大学校长、内蒙古大学校长、安徽大学校长、中国科技大学校长、合肥工业大学校长、四川大学校长、西南民族大学校长、贵州大学校长、云南大学校长、云南民族大学校长、广西师范大学校长、西藏大学校长、新疆大学校长、新疆师范大学校长、兰州大学校长、西北民族大学校长。
此外,还寄给了中国传媒大学党委书记,中国传媒大学纪委书记。
既然上述我致胡锦涛的检举信《关于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议》不存在任何违法问题,那么,信中列举的所有关于法轮功问题的信,包括上面提到的致宋平等13位老干部的信,也不存在任何违法问题。
事实也是如此。我致宋平等13位老领导的信写于2005年10月16日,邮寄对象包括公安系统所有层级的官员,从部长一直到派出所警官。
如果这封信存在违法问题,早在2005年10月,警方肯定将我抓进看守所了,决不会等到2008年7月再抓我。
为什么我将“审查江泽民”的信寄给全国331位官员而在长达2年零9个月里警方没有抓我?原因很简单:第一,从江泽民到罗干到周永康等,都知道迫害法轮功是错的;从胡锦涛、温家宝到宋平等13位老领导,也都知道迫害法轮功是错的。第二,当时我的工作权被非法剥夺,江泽民的真实想法是,坚决不依法解决我的工作权被非法剥夺问题,总有一天,我会撑不下去的。第三,至于我到处寄信揭露江泽民,江泽民的真实心态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我是流氓我怕谁”。
然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全都报销。2008年11月19日,我在看守所内写了《关于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议》。6年后的2014年12月6日,周永康正式被逮捕。2015年6月11日,周永康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9年的今天,江泽民的亲信,现任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把在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的手法搬到香港,操控香港黑警继续作恶。我只能说,这是江泽民一伙政治流氓灭亡前的最后疯狂。
善恶有报的天理制约着一切人。中央政法委操控香港黑警做的一切坏事,老天爷看得真真切切。当恶报降临时,恐怕哭爹喊娘都来不及了。
文章转载自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