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安部当年的一封感谢信说起
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日,中宣部和公安部联合召开第三次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会议专门邀请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为与会的先进分子做免费康复治疗,效果显著。为此,公安部所属的“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八月三十一日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致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感谢信》,信中对法轮功的神奇祛病健身功效给予了高度肯定。
以下摘录感谢信的部份内容:
“八月二十四日李洪志先生应邀专程来公安部为王芳会长治病,八月三十日,李洪志先生带领一批法轮功气功师,来到会议上为近百名会议代表治病,治病效果之显著得到了普遍的称赞。
接受治疗者有的是因刀伤、枪伤留下的后遗症,经治疗后立刻解除了疼痛和麻木、乏力的症状;有的是脑外伤造成的后遗症,经治疗后立刻感到头脑清醒,解除了头痛、眩晕等症状;还有的是当场就消除了身上的肿瘤;有的是在二十四小时内就排除了胆结石;也有一些是胃病、心脏病、关节炎等症状患者,经治疗后都在当场感受到了消除症状的效果。在近百人的治疗中,除一位轻微病患者没有明显感受外,其余全部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明显疗效。经法轮功治疗的代表们对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作出这一安排非常感激,说这是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作的又一实事,而直接为代表们做了这一实事的是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各位领导和李洪志先生。这也是支持全国人民群众发扬见义勇为精神的实际行动。为此,我会特向您及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各位领导和李洪志先生表示诚挚的感谢!”
今天看这封信是不是有恍若隔世感觉,好象还不可思议,在一场会议上用气功进行康复调治,使近百人的刀伤、枪伤留下的后遗症、脑外伤、肿瘤、胃病、心脏病、关节炎等各种疾病当场消除症状,且效果明显,这简直就象在讲神话故事一样。这和中共江泽民集团二十年来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诽谤,诬陷、抹黑根本对不上号了。
有人可能一时无法接受这一事实,会质疑这封信的真假。然而事实无法抹煞,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一日,中国公安部主办的《人民公安报》也报道了此事,文章标题是《法轮功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提供康复治疗》,称公安部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经调治后普遍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相信法轮功祛病的神奇功效,“第三次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上的近百名会议代表已有切身体会,可能终身难忘。相信当时公安部从上到下的很多人对此也有了深刻印象。
不知现在大陆的各地警察对当年公安部的这封感谢信有什么想法。在江泽民从一九九九年发起对法轮功持续至今的二十年迫害中,中国大陆的警察公安们在中共江泽民集团的谎言欺骗中,在江氏集团各级上司的威逼利诱中似乎已成了迫害的急先锋。今天,大陆各地警察在上头的命令下,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抄家、绑架、构陷不断,几乎每天都能在明慧网见到这类消息和报道。在和警察的接触中,法轮功学员看到很多参与迫害的公安人员都被中共的谎言蒙蔽,满脑子被中共灌输的都是“自焚、杀人”等谎言,口口声声重复着“邪教”,“国家不准炼了”“危害社会了”……等等中共的欺骗宣传。
这封感谢信是历史的见证,它道出了一个真相,一个关于法轮功的真相:法轮功使不少公安人员都深深受益。在这封感谢信面前,中共那些所谓 “危害社会”的诽谤言论不攻自破。不仅如此,你们知道吗?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或法轮佛法)至今已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功的神奇功效使多少身患绝症的人绝处逢生,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使多少人道德升华,浪子回头、恶棍变善良。无数有目共睹的事实,让法轮大法得到了全世界各族裔民众的爱戴和尊敬,世界上已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法轮功的修炼行列。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因对人类身心健康做出的杰出贡献,获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三千五百多项。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已经被翻译成三十九种语言。
法轮功本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是福益人类的高德大法,却唯独在他的发源地——中国大陆,因为江泽民的妒嫉而至今被诽谤、妖魔化和受到严重迫害,你们说,这不荒唐可悲吗?没有这场迫害,也许今天很多在无知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和公安,都是受益者,都在修炼法轮功中获得了健康的身心,事实上,在一九九九年迫害前,公安系统从上到下很多人都在修炼法轮功。
如果这个社会有更多人讲“真、善、忍”,有一个尊崇“真、善、忍”,而不是迫害和排斥“真、善、忍”的良好社会风气,哪有那么多的毒假食品和药品,哪有那么多的欺诈、暴力,恶劣的治安状况,人人互斗互害,老人倒地都不敢扶的社会环境呢?如果社会中有好的道德风尚、良好的治安状态,警察同样也是受益者,你们说不是吗?脱下警服的你也是社会中的一员,有父母兄弟、妻儿老小,都渴望阖家团圆,希望自己和家人幸福平安,你愿意父母有了病到医院被医生“痛宰”强收红包吗?被假药坑吗?你愿意你的儿女喝三聚氰胺的牛奶,被强行打失效和毒假疫苗吗?在学校吃劣质食品,被禽兽老师性侵吗?你愿意你的亲朋好友被各种诈骗吗?……没有一个警察会说愿意吧?
今天中国大陆的种种乱象,是不是和本该保护善良、维护社会公平、公义的警察总是被“上面”威逼利诱去迫害修心向善,讲“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有关系呢?
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有的警察也许会一时得到一些眼前利益,比如多一些绩效分,增加了奖金,甚至有了“往上爬”的机会,但终究你们会发现这是得不偿失,一定会害了自己。因为那些迫害行为一是违法,你们知道吗?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是在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和命令,一定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有恶报的后果。是不是这样,往下看,你就明白了。
一、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是在执行违法命令
别看你们中的不少人在参与迫害中,自以为是在“执法”,在针对“×教”做什么事。事实上你们却不知道到现在为止,在中国大陆找不到任何一个可以迫害法轮功的“法律依据”。中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把法轮功说成是什么“邪教”。你们马上在网上搜索“中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找到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全文,你们会惊讶的发现,其中明确认定的14种邪教中根本没有法轮功。
这也是很多人的一个疑问:为什么公安部在二零零零年的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公开认定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二零零零年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比较严重的时期,当时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十月已亲口将法轮功诬蔑为邪教,并裹胁整部国家机器全面的对法轮功进行诬陷和迫害。但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通知中关于“现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表明,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十四种”而这十四种邪教里面却压根没有法轮功。公安部当时在制定这个通知时,不可能不知道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所做的一切,说“搞忘了”那是完全不可能的,唯有一种解释合理:当时公安部的不少人不愿盲目跟风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污蔑,他们用这种方式否定了江泽民把法轮功诬陷成邪教的说法。我们相信知道真相的人在良知未曾泯灭时,总会做出正确的选择。那么他们是怎么知道真相的呢?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日,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在公安部举办的第三次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上,为与会的代表做免费康复治疗,当场取得显著效果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其实例子还太多太多,一九九八年五月,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对法轮功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同年,北京、武汉、大连及广东省的医学界专家进行了五次医学调查,在大量深入客观的调查后,前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等老干部向中央政治局提交调查报告:“法轮功祛病健身有效率达98.1%、每年可节省上千亿的医疗费。”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公通字(2000)39号的事表明中共人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是不得人心的,在中共内部都有非常多反对的声音,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公开列出的“中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14种”也根本没有法轮功。你们知道吗?江泽民当初准备迫害法轮功时,那一届的政治局常委七个人表决,除江泽民以外,其余六个人都是反对的。向中共中央提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乔石在二零一五年去世前,表示一个很大的遗憾就是没在有生之年看到法轮功平反,而且留下遗嘱不允许江泽民参加他的葬礼。
但是我们却看到,许多警察、公安人员时至今日仍在无知地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不知道“中国政府”从来都没有把法轮功认定为“邪教”,所谓邪教的说法只不过是江泽民本人及中共江泽民集团的“六一零”系统在诬陷和诽谤,但一些警察却把这些完全站不住脚的诬陷和诽谤当成了法律依据,使自己执法犯法甚至犯罪有心安理得的理由。
有些人也许没想那么多,不管那些命令的对错,认为上级命令就得执行,还以为那是在“执行公务”、是“立功”和多得到绩效分和奖金的机会呢。但你们是否知道,从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新规中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这无疑是告诉各级公安人员,因为执行了错误的命令将来是要被终身追责的。
国家《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也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说公务员必须且只需对法律和正义负责,无须对任何违反法律和正义的命令负责,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其实对法轮功学员抄家,收缴法轮功书籍和相关物品真的是违法的。《国务院公报》二零一一年第二十八期刊登了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的《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文件 》(网上可以查到),其中99项和100项表明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废除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50号文件说明,法轮功书籍已被解禁,属于合法出版物。就像所有正常的出版物一样,法轮功的一切书籍、宣传品可以正常的出版、发行、使用、传播。
那么把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各种真相资料、用于修炼,放在家里的书籍、电脑,现金等物品抄走,是不是违法的?判断一个出版物是否合法,权威机构是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安人员执法可得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呀,参与的人是不是涉嫌违法?
也许有人会说,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起,公安部关于警察执法方面作了新规定,规定称,警察“依法履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就从这条新规本身看,前提是“依法履职”,而参与迫害法轮功本身正是一个彻底的违法行为,那根本不是在“依法履职”,是在“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
二、参与迫害有恶报的后果
当然,我们从法律方面讲,有人是不当一回事的,人们说在中国大陆很多人没有信仰,只信两个字:权和钱。所以很多人甚至警察都没有法律概念和法律观念,你跟他谈起法律,他根本不以为然,他认为法律是用来走过场的,是为统治阶级(权力)服务的,在权力面前,在上级命令面前,甚至在上级明显违法和法律相违背的“政策”规定面前,法律往往就变得脆弱和可有可无。
中共的法律观念,法律是在党之下的。在钱的诱惑下,人的法律观念更薄弱了,没有了法律观念就可以无法无天,肆无忌惮了,当然说善恶的报应就更不相信了。但是在这么多年的迫害中,很多警察却因为这些观念付出了惨重代价。因为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人不治天治,报应真的存在的。那些追随江泽民积极迫害法轮功的上至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苏荣、李东生、王立军,下至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警察等,陆续遭恶报。
明慧网发表的《迫害法轮功 19年间逾两万人遭恶报》一文显示,据不完全统计,十九年中有20784人遭恶报,其中包括被殃及的亲友等4149人。在遭恶报形式的分类统计中,死亡人数最多,高达7405人,占总人数的35.6%。在对遭恶报人员所分的九大类中,公安系统本人作恶遭恶报的最多,高达4540人,占公安系统总数的26.5%,他们殃及的亲友也最多,高达972人。
限于篇幅,我们略举几例供各位警察参考、警醒。
▼云南昆明罗白积极参与迫害的警察徐春伟、李正发遭报一死二重伤
2004年1月9日,昆明钢铁公司罗白公安分局一辆轿车在昆楚高速公路段发生车祸。车上三名参与2003年11月6日晚抓捕法轮功学员冯宝定、高慧仙、纪开春的警察,一人死亡,两人重伤。罗白公安分局黎明派出所警察徐春伟,在车祸中当场死亡,此人在执行非法的抓捕任务中最积极,不听别人劝告,不相信劝善之言,这回把自己的性命给搭上了;罗白第三看守所狱警李正发,肋骨多根骨折,严重血气胸,肝脏破裂、脾脏破裂、胃肠破裂,作肝叶切除、脾脏摘除、胃肠大部切除手术;罗白分局刑侦科警察贾万红,手臂骨折,严重眼伤,险些作眼球摘除。另有一名罗白交警队交警杨军(未参加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任务)和以上三人同坐车中,受伤最轻,仅腿部受轻伤。昆钢的老百姓说,有的人当了警察就不顾好坏是非了,明知道是助纣为虐的坏事,还昧着良心去干,骗了自己的良知,却骗不了天地。
▼广东揭阳三名参与迫害的警察车祸死亡
二零零五年三月五日上午,在普宁到惠来的高速公路上出了重大车祸。由于车后轮爆胎,车上当时坐着的五人,四人当场死亡,只有一公司老板平安无事……。死亡中有三人是广东揭阳三名参与迫害的警察,他们是林曙东、郑松居、所长郑某,都是三、四十岁的年轻人。他们几个人不分好坏,只听上级的命令,积极传达迫害大法弟子的文件,还谩骂法轮功。郑所长在担任炮台镇副所长期间就积极抓捕大法弟子多人去迫害。虽然得到功名利禄,可是他们的上级却不能保住他们的生命。有些警察虽然知道大法弟子都是最善良的好人,可还是昧着良心在干坏事,还在继续抓捕大法弟子去迫害。善恶必报是天理,不听劝告就只有天惩。
▼河北邯郸国保大队长党殿军遭恶报得癌症暴死 悔之晚矣
党殿军在任邯郸市邯山区国保大队长以来,利用手中权力,经常组织辖区内派出所警察(很多是临时工)迫害邯山区法轮功学员,如策划、参与抢劫、绑架、劳教、诬判的法轮功学员很多,党殿军也曾口口声声叫喊:“我是共产党员、无神论者!我就是不怕遭报!”可结果呢?党殿军就是因为迫害法轮功命丧黄泉,遭恶报得癌症暴死。当天理真的应验于他时,他显的是那样的凄惨与可怜,临死前后悔不该当初,可是已经晚了!
以上恶报案例告诉我们:老天是有眼的,人在做天在看。不管你相不相信,如何口称不怕,报应来的时候,是毫厘不爽的,不是吗?在前两个案例中,车祸来时,同在一辆车上的人谁干了迫害的事谁遭报,结果都是有别的,清楚明白。参与迫害真的有恶报。
《迫害法轮功 19年间逾两万人遭恶报》一文还提到:然而通过粗略统计还发现,在遭恶报的20784人中有310人在遭不同程度的恶报后,通过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开始醒悟,有的睁一眼闭一眼,不再参与实质迫害了,有的调离原单位,不参与迫害了,有的明白真相后病很快好了。他们有的接到恶告大法弟子的消息不予理睬或故意拖延时间;有的知道要绑架或骚扰大法弟子的消息想办法让对方提前知道; 有的在审问时避重就轻为释放打下基础;有的干脆无罪释放或故意轻判;有的对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想办法给予保护、照顾等等。下面再举一个例子,说明听得进劝善和听不进劝善的不同结果。
▼四川布拖县两国安大队队长的不同结果
四川省凉山州布拖县公安局国安大队队长李春,自2002年初担任队长以来,每逢所谓的“敏感日”(如中国新年、4.25、7.20、10.1、元旦等),他都会对大法弟子进行骚扰,并威胁他们,“不许炼功”、“不许散发法轮功的真相资料”、“不许进京上访”等等,嚣张地迫害大法修炼者。李春曾在2005年,多次上门威胁一法轮功新学员,不许该学员炼功、看真相光碟。一周后,李春的儿子毒瘾发作时,因注射毒品身亡。
李春无视上天的警告,和大法弟子的劝善,于2006年他遭了恶报,类风湿关节炎恶化,疼痛难忍,被迫切除了一条腿,成为终生残废。这是因他迫害法轮功,而造成的恶果。
布拖县公安局此前国安大队队长,一次对大法弟子实施了上万元的巨额罚款后不久,他驾私车翻车;虽然只受了点轻伤,但修车的费用恰好就是1万多元!大法弟子给他讲真相,并告诉他,你这次车祸就是老天在警告你了,别再对大法弟子行恶了!你罚了大法弟子1万多元,你修车也就花去1万多元,这就是现世报呀,如果再不改,下回可是要收命了!这位当即明白了,迫害大法弟子这样的好人是要遭报应的!由于感到身不由己,于是在二零零一年初,就决定提前退休,抛弃了国安大队队长的职位,不再伤害无辜,远离了罪恶,也就远离了灾难。
要清醒,不要给中共江泽民集团当陪葬品和“替罪羊”
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真、善、忍”的荒唐而邪恶的迫害是不得人心的,是违法违宪、伤天害理的,不仅在中国国内有很多人厌恶和反感,如今在国际社会上,已有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发出强烈的呼声,要求中共停止迫害结轮功,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停止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滔天罪行。全球清算迫害法轮功的世纪大审判一定会到来,所有参与迫害者最后的结局是肯定的:受到人间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严惩(恶报)。
如今就算在中共体制内,稍微明智和理智一点的人都不愿去参与迫害,给自己找麻烦,“趟”这场“浑水”。
其实现在中共中至今还在积极下达各种迫害指令的人,就是江泽民集团的各级死党,他们身上背负累累血债,自知罪不可赦,因此想胁迫、利诱更多中共各级人员特别是警察,参与到迫害中,以此延续迫害政策,妄想推迟末日的到来。但他们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狭窄,因为江泽民集团的各级死党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贪官,在中共的内斗中,他们不断被以贪腐的名义被拿下,实际上是报应的一种。事实上很多江氏集团的死党都是有今天没明天的人,看看今天报道出来不断落马的中共贪官绝大多数都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犯罪经历,比如近来在云南因孙小果一案密集落马的各级公检法官员,基本都曾参与迫害过法轮功的。
而在国际上,他们的退路也被切断。二零一九年五月,美国政府做出重大决定,决定对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各级人员(包括直接实施迫害者,制定具体政策、下达命令者及协同者)实行制裁:①、美国政府将更加严格地审核签证申请、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拒发签证,包括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如旅游、探亲、商务等)。②、已发签证者(包括“绿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绝入境。③、美国国务院官员还告知美国法轮功学员,可以向他们提交参与迫害者名单。不久前,在法轮功反迫害二十周年之际,法轮功学员将一批恶人名单递交美国国务院,要求根据相关法律将其列入特殊名单,对其拒发美国签证、禁止其入境;全球已28个国家已经或计划制定,与美国“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类似的法案,对人权迫害者拒发签证,并冻结其海外资产。
中共官场裸官成风,许多官员特别是江氏集团各级死党,把子女、家属和大量贪腐来的资产都已经移民到海外,美国是最主要的目的地。一旦这些官员被制裁,他们在美国等地的资产首先要被冻结。这些官员担惊受怕、靠不正当手段得来的钱财,可能都将失去。更主要的是,他们本人会被美国拒发签证,无法进入美国。他们的子女亲属也很可能受牵连,被美国取消绿卡、签证,遣送回国。
美国的这一举动,打中了中共各级人权迫害者的七寸,触动了他们最根本的利益,截断了他们的最后退路。这种情况下,他们那种绝望感是普通百姓和中共基层人员无法理解和体会的。别看中共的权贵、各级官员们平时对中共体制歌功颂德,但他们内心早就对这个腐败、罪恶、残酷倾轧的体制失去了信心,别看他们平时说得如何冠冕堂皇,举手表决一个不落,但看看中国大陆那么多的富豪、既得利益阶层、中产阶层,甚至整个中央的委员会的高层管理人员,他们把他们的小孩子放在哪?他们把钱放在什么地方?他们已经用“脚”做出了真实的选择。出逃到美国等地那是他们最后的退路和幻想,那么一旦自己到不了美国,家属子女受牵连也出不了国或被遣返,财产被冻结……他们苦心经营多年的“退路工程”一朝坍塌,化为乌有,指望落空,幻想破灭,你想一想他们该有多绝望。
所以十月一日前,中国大陆各地发生的各级政法部门、“六一零”、公安部门自上而下胁迫利诱各级警察,对法轮功学员大面积的疯狂骚扰、绑架、抄家、构陷……不排除江泽民集团的各级死党在绝望中利用所谓十月一日维稳之机发泄私愤、以此报复的可能。然而天欲使其亡,必先使其狂,最后的疯狂只会加速他们恶报的到来。恶报加身之时,那是他们咎由自取,罪有应得之时。
然而最可悲的却是所有被他们在末日疯狂前利用的各级警察。你们想一想,你得到了什么:那点可怜的“记分奖励”和奖金。而为了得到这点利益,你们执行了明显违法的决定和命令,违了法犯了罪,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还要面对不期而至的各种恶报,人生中的各种麻烦、灾难就在前面等着。
十月八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针对中共的新的制裁名单,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和其十八个下属机构。被制裁的新疆公安局内部人员担忧和恐惧的是,虽然此次没有制裁到个人,但有着新疆公安系统工作背景的且被美国记录在案的他们,不仅未来出国会遇到麻烦,他们在海外的资产有可能被冻结,而且他们的子女如果要去美国和西方国家留学、工作、旅游,恐怕也会遇到问题,制裁已向迫害人权的中共基层人员靠近,并不只对中共高官。为了蝇头小利被当枪使,稀里糊涂给中共江泽民集团当了陪葬品和“替罪羊”,真的是得不偿失,盲目的跟他们跑,没有任何希望,前面只有灾难和绝路。
至今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个警察,真的应该警醒了。若你看明白了以上这一切,请赶快弃恶从善,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释放无辜,将功补过。同时收集“上级”迫害者的证据,将来为自己赎罪,这才是明智的选择,才是你们唯一的出路。
文章转载自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