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杰详述被公安迫害经历 网友称惊心动魄
前英国驻香港总领馆香港雇员郑文杰于2019年8月被指涉嫌嫖娼,遭到中共当局行政拘留15天。20日下午他在个人社交网发表声明,其中详细描述了他如何在西九龙高铁站过境时被拦截并送往深圳,以及大陆公安如何对他进行刑讯逼供,以至于他被屈打成招。网友在看了他的这篇声明后直呼,他的遭遇真可谓“惊心动魄”。
郑文杰开篇写到,“我叫西蒙·郑(Simon Cheng),下面是我对2019年8月事件的声明:
关于声明的几点说明:
一、我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也没有做对不起人的事,包括任何人以及所有我所爱和所珍惜的人。
二、我否认当局通过非法程序、包括使用酷刑、威胁和胁迫对我提出的任意指控。
三、我不会通过司法寻求补救办法,因为我对中国(中共)不透明的司法系统不抱信心,也不信任,加上遭受了如此可怕的经历。
四、为了保护无辜的人,使他们不至于因这次曝光而可能遇到麻烦,我将采用匿名的方式,并避免提及此案的某些细节。
五、我之所以大声疾呼,是因为此案有助于了解中国大陆司法程序所存在的缺陷,这符合公众利益,但我已尽我所能保护个人隐私。
六、我谴责中共喉舌的“猎巫”宣传,尤其是给我插上“反华”的政治标签。
七、我将不对此案做任何评论,因为我尚未完全从经历过的创伤中恢复过来,并且那样做会使我更有可能受到报复。”
之后的部分,有好心的网友帮助他翻译成中文,在这里要感谢这位网友能在此刻伸出无私的正义之手,让真相能够更快、更广泛地得以传播。
下面是经过笔者编辑的郑文杰长达七千多字的中文版声明主要内容:
“声明开头七项要点之后的说明:
我本人支持泛民运动,曾参与今年的(香港民主运动)抗争,包括在佐敦道维护连侬墙海报。但未参与任何非法活动,也未有不法行为。
英国驻港总领事馆指示雇员搜集与抗争有关的情报,以评估发出旅游警示时机,以及英国公民是否参与抗争。情搜的目标包括Telegram群组、连登讨论区,以及媒体报导。也包括接近示威群体,打探他们的目标。
我认识某些参与抗争的中国人,有些人曾在港被捕,随后交保获释。我也曾组织读书会,主题是与中国社会及香港有关的社会科学议题,参与者有港人也有中国人,背景是政府、金融、法界与文学界人士。
8月8日我因公前往深圳,工作结束后曾接受按摩,并与在港获释中国友人的家人会面,准备替友人转交生活费及官司费用。我已听说港人入境中国时会被检查手机,因此与女友和家人约定,会定时联络报平安。
我自深圳福田火车站搭高铁返回香港,在西九龙高铁车站被拦下,之后送往西九龙车站警局。香港西九龙火车站着穿(中共)警局制服的公安说,我被拦下是因为高层指示,公安说不知道原因和详情。制服公安态度还算客气,也没有强取手机密码解锁。
接着我被用高铁送到深圳福田警局交给便衣公安。我后来才知道这些人是国安特务,特务们态度粗暴。审讯开始前先拍“嫌犯”照片、捺指纹、被留下所有生化资讯(血液、尿液等)。公安此时尚未获得我的手机密码。审讯期间被绑上老虎凳无法动弹。我被逼问英国在香港“暴动”中的角色、我本人在其中的角色,以及我跟参与“暴动”的中国人的关系。审讯的人说,他在香港的“反中反党”言行可导致在中国(大陆)被关押,因为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
审讯一整天后,我被送往罗湖警局,或许是为了让拘留时间再延长24小时,或许可以一直这样无期限地在各地公安转来转去,使我被拘留无期限。从此时开始直到获释,他们都不准我戴眼镜,我一直头昏眼花。
特务在移监警车上放Beyond 的“大地”,穿制服的公安说我是被国安局移交过来的,高层指示要控我“武装叛乱及暴动刑事罪”。
在罗湖警局所有入监程序再来一次,审讯里有十人,一半是便衣(特务),一半是制服公安。我再次拒绝提供手机解锁密码。国安特务让便衣公安主导问话,指控我“召妓”。如果态度配合可以减轻罪名,如果只是行政拘留不会留下刑事犯罪记录,否则就要面对无限期刑事拘留和重大刑事罪名指控,特务也会严刑伺候。我别无选择只好认罪。
审讯期间,被捕超过24小时仍不准与家人联络,公安特务说会把我的案子用公文送交给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再由Interpol 转告港警,港警才会寄通知信给我的家人。但是港警忙着处理香港状况,所以不知何时港警才能收到通知。(我获释后跟家人确认,家人完全没有收到任何官方通知)
因为行政拘留不需要经过法院正常审理程序,所以他们不准我寻求律师协助。
我认罪后特务放心离开审讯室,我被送回牢房等候“行政处罚裁定”文件。文件怎么写完全由警察决定。
在拘留室里有其他嫌犯向我打探如何通过从军方式取得美国护照。我警觉这些人是卧底特务,所以打哈哈应付过去,卧底很快就由制服警卫带走。
制服公安拿着“裁罚文件”要我签名画押,但文件上故意把拘留的时间(开始和中止日期)留白。虽然文件上写的是十五天的行政拘留,但起始和中止日留白,就可以让公安和特务任意解释我的拘留时期。公安说这项决定来自非常高层,是“局长”级别。
接下来我被送进罗湖拘留中心,第一次被上手铐脚镣,遭裸体检查和穿囚服。特务可能尚未告知公安我的特殊身份,第一天我被送进有十几个其他犯人的囚室,其他人可以买水果点心,只有我不行。因我不准与家人联络,其他嫌犯怀疑我是因政治问题被捕,还有人记下我在港住家电话,愿意出去以后帮我向家人传口信:说我因香港事件被捕,叫家人千万不要来中国。
后来我又被以涉“政治罪”名义带出问话,问同样的问题,回拘留室后其他嫌犯都知道我是政治犯,不敢再跟我交谈。从进罗湖拘留中心第二天起,我都遭单独监禁。行政拘留嫌犯本来有每周跟家人会面或用电话联络至少一次、每天放风两小时的福利和权利,但对我通通不适用。
此后我每天都被长时间审讯,无从得知确定的获释日期,更不知道所谓的十五天拘留期过后是否真的会获释。
特务在拘留所官员面前强迫我交出手机密码,硬扯住我的头发好让手机用人脸解锁,还说怀疑我是英国间谍和特务。在特务施暴之后,我交出手机密码。拘留中心的官员也被特务动粗吓到,特务要求拘留中心官员把我用手铐铐在老虎凳上,官员虽有迟疑但仍然照办。
在拘留中心每天被特务带走审讯,拘留中心主管每天在我被问话之前和之后,都叫医生替我进行全身检查。拘留中心的一般公安和负责审讯的特务分属不同系统,特务在拘留中心以外地方问话动用私刑较不受监督,假如是在拘留中心以外地点受伤,拘留所主管所负责任也较轻。
被特务带出拘留中心审讯时,我被上手铐脚镣,头戴头套,所以呼吸困难,经常头昏有窒息感。坐上无标志的厢型车前要把囚衣反穿以隐藏我的身份,上车后则被要求躺在后座,避免车外人看到我。车行三、四十分钟后抵达不知名地点,经过草地、上楼梯,进入一个小房间。我听到有人移动家俱的声音,猜想是刑具。我说不必上刑,我会接受所有罪名。特务说不是上刑,是“训练”。
我被上手铐脚镣后吊挂在X 形铁支架上,整个人大字撑开连续数小时,双手高举血液无法流至手臂,非常痛苦。有时被要求做“压力测试”,例如长时间蹲下或做“椅子式”。只要做不到要求就会被特务用尖棍打。特务还会专戳身体最脆弱或发抖的部位如膝盖。我全程都被蒙上眼睛、戴着头套。
酷刑审讯休息时间可以进食,但仍戴着手铐脚镣和蒙眼。休息时间是政治洗脑时间,比如中国目前不适合施行全面民主,多数人民未受良好教育,治国需要高度专业技术,只能由精选的少数才能者执行。赋权大众的自由派民主制度是颠倒是非的民粹主义。审讯人举哥白尼提太阳中心论遭罗马教会迫害的历史例子,展现精英心态。
酷刑继续:长时间站立(手铐脚镣蒙眼套头),不准动也不准睡,否则要被罚唱中国(中共)国歌,用剥夺睡眠进行非体罚式酷刑。在接受这种刑罚时,我一个字也不准说,国安特务表示,我必须先说“报告长官”征求许可才能发言,否则会被掌掴,或用不明工具拍击脸部,可能是尖棍。
其中一名审讯人操类似香港口音,指控我怎么胆敢当英国间谍监视中国(中共),连粪土都不如。另一人操北方普通话口音,自称隶属特务当局,因为英国使领馆被视为间谍组织,而我身为英国领事馆职员,自然也是间谍组织一部分。我被问到是否认识英国国内情报处和国外情报处人员、英国驻港领事馆的建筑配置,以及职员证件的样子。
审讯人对问答式审讯方式感到不满,要求我主动认罪。最主要是要我配合所谓英国涉入香港抗争的指控;要我承认英国政府提供金钱、物资和装备给港人;要我承认曾经主导、参与或煽动暴力示威;要我承认使用自英国政府领取的薪水替在港被捕的中国示威者付保释金。
我发现这些指控非常严重,一旦认罪可能遭中国(中共)关押数十年甚至被判无期徒刑,因此无论特务施何种酷刑均坚不认罪。
第一周特务发现我的脚踝、大腿和手腕、膝盖都有严重瘀伤,下令我回拘留中心时不得告知医生真相,要说我是自己在拘留中心外滑倒。拘留所医生记录了我的伤势。接下来我有几天无法行走,特务暂停体罚改打心理战。第二周仍单独监禁,三天无人闻问。我在这几天中靠静坐、祈祷(忍不住哭泣)、唱歌来打发时间并保持冷静。
特务拿跌打损伤软膏来替我治伤,希望瘀伤和伤口赶快消失。
后面几天我被带到“集体调查中心”,公安在此申请房间进行审讯。在中心内我获准拿下遮眼布,我看到特务在填写审讯室的申请表格,还在我的档案上写着“机密”字样。
我在这里看到十名同遭审讯的年轻“嫌犯”,他们全都上了手铐,穿着橘色囚服。我走过走廊时,听到有人在审讯室里大喊,“把手举高点,你们示威的时候不是高举双手挥舞旗子吗?”我猜想他们正在对香港示威者施以酷刑。
我在这里的审讯室被指要“避重就轻”,他们暗示我选择对轻罪(召妓)罪名认罪,避开重罪(武装叛变及暴动)。
我被问到为何示威者武力升级和勇武派势力扩大,我说是港人对7·21元朗白衣人攻击事件的自卫手段。审讯人大为光火,声称根本无需花钱雇黑帮攻击示威者,还说暴徒和中国(中共)“爱国者”理应、而且一定会自发性地越过边界攻击示威者。
新来的特务用普通话骂我是“祖国叛徒”,并引用毛理论“人民民主专政”说,当局留意到我是所谓泛民主派,但我应知中国(中共)以“民主”方式统治多数中国人民,但因我是“国家公敌”,才会用威权手段对付我。特务还保证说我肯定不会在十五天后获释,我至少还会再被控以“颠覆”罪名,还说可以用个人前途打包票,我一定会继续被关押。
特务显然认为,我没有在酷刑下崩溃的原因就是相信自己可在十五天后获释。我闻言后丧失生存意志,表示若十五天还继续被关将会自杀。特务说我身为任务失败的间谍本来就该自杀。
此后我在拘留室里食不下咽。另一特务又说,假如我态度配合,十五天后仍有“重生”(获释)机会,条件是提供更多有关抗争与英国政府关连的情报。我坚持只是抗争边缘者,且未参与暴力抗争。特务回说,“有些东西比暴力更可怕”,因为我的背景,当局认为我有潜力和政治野心,不可能只是边缘抗争者,暗示我可能是抗争幕后主谋和英国傀儡。我二度崩溃大哭,强调只想返港跟女友和家人团聚,还向特务下跪求饶。
我被带出侦讯室时,看到一名年轻女孩正接受入监程序(手铐、囚服、体检)。负责我案子的特务故意说,女孩不过是另一个参与抗争被捕的人渣,问我是否认识女孩,我否认。
我被押到回拘留中心的无标志囚车上时再被蒙眼。特务要求我坦诚说明港人对中国感想。我问是否会被送到新疆“集中营”,因为在集中营内至少可运动,或者做有意义的事如种树等,好过在单人牢房里浪费时间。特务发火说,“集中营是纳粹政权底下才有的”。我改口说是从央视那里得知有关新疆再教育和训练中心的消息,特务闭嘴。
这是我最后一次被带出拘留中心问话。自被捕的第11天起(这是我获释后的推算,大约是国际媒体开始报导我失踪的时间点),我都是在拘留中心里接受审讯,审讯人的态度也较温和。进入审讯室前有医生检查身体,还说这是最后一次审讯。审讯室里只有一名新的便衣公安,审讯时间也非常短,公安强调我被拘留纯粹是因为我在中国“召妓”。我在香港的言行中国公安无权管辖,所以跟他们无关。我感到疑惑,这跟我在被捕的第一天起听到的说法完全不同。
公安屡次强调,高层领导要看我的态度来决定是否在十五天后放人,并拿出两种“裁决文件”,一份是原本的十五日行政拘留,另一份则是两年的再教育。公安说,警方有最终权力决定我是否会继续被关两年,我获释后才明白,中国公安有不受法院监督即可片面抓人接受强制两年“再教育”的权力。
公安问我第一个问题,是否要通知家人,我答要。公安拿出两年再教育文件叫我签字,我理解公安正暗中威胁我,所以改口答不用通知家人。公安说我答得好,这才是正确“态度”。问第二个问题:为什么不用通知家人?因为你觉得丢脸吗?我答“对”。第三个问题:你是否被严刑逼供?我答“没有”。第四个问题:公安对待你好吗?我答“很好”。第五个问题:为什么不找律师?“太丢脸了不敢请律师。”接着公安打开摄影机要我录认罪自白。
先前打过照面的公安进来,拿着七份“裁决文件”要我签名,有些日期依旧留白。我展现“合作态度”,全部签字画押。我被要求把囚犯名牌挂在胸前,为“召妓”录制自白和道歉声明。我被要求在镜头前念两份预备好的文件,一份是关于召妓,另一份是关于“背叛祖国”。所有文件、书面声明、认罪影片都完成后,公安表示满意,并说因为他态度配合,所以会依原定计划于被捕十五天后获释,这也是最后一次审讯。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明确的拘留期限,笃定自己可以获释,因此向公安鞠躬致谢。(被捕后)我第一次在晚上安然入睡。
到了第十三或第十四天,又有新的特务对我进行新一轮审讯,这次维持了四十八小时,是最久的一次。审讯室里有三名审讯人,另五名官员在隔壁房待命。不过官员审讯态度也是我被捕期间最温和的一次。带头的审讯人玩白警手段,试图用我的家乡话客语和我交谈,还说自己曾在我老家工作三年,认识我在中国的亲戚和双亲。我察觉这是暗地威胁我在中国家人的安危。官员还说把我视为老乡,曾替我在高层前面求情等等,试图让我以为他是我获释的最后希望,又说高层认为我的合作态度还不够,最多只是五五打平,意指我还是可能继续被关。特务再度希望从我身上挖到更多情报。负责记录的较低阶审讯人说,当局已经删除了我手机上所有的社交软体,并已把手机上的所有资料备份,包括内容较敏感的工作邮件在内
公安印出所有英国领事馆指示我搜集抗争情报的邮件,还有参与情搜的人员电邮名单,我被要求拍下把这些文件“自愿”交给公安的画面,还威胁我不得透露此事,否则会被英国政府控告“泄露机密内部情报”。
公安要求我详述参加抗争的内情,还要我解释勇武派与和理非的差别,问我在Telegram频道里的勇武派是否具英国军事背景。公安拿出许多照片要我指认,要我写下被指认者的姓名、政治倾向、是否属和理非或勇武派,最后再签字画押。中国(中共)当局认为和理非与勇武派没有差别,因为他们互相协调且拒不割席,因此全都有罪。
公安明确表示有大批香港抗争者被捕后已送进中国(内地)拘留,因此他们可以搜集和比对来自不同来源和被捕者的情报。公安拿出照片问我是否曾去过佐敦道连侬墙现场,照片非取自我的手机,我怀疑中国(中共)一直派人在香港搜集情报。
公安追问我和赴港参加抗争的中国人关系。最终目的是要把英国的金援、我本人和我的中国友人串在一起,这名中国友人已于8月11日被送回中国拘留,下落不明。
中国(中共)写好的脚本是:英国是香港抗争的幕后外国势力之一,抗争并非无大台而是有组织的,我本人是主谋之一,受英国指使去煽动港人示威,还是勇武派核心人物,跟反中国政府的自由派中国人合作,要在中国发动“颜色革命”。我担心当局会继续控我颠覆、武装叛变与暴动、间谍、叛国等罪名。
特务还问我跟知名“反中”政治人物的关系,这些人包括彭定康、周永康与梁天琦,中国(中共)知道我曾在伦敦和梁天琦碰面,还说一名台湾籍的LSE讲师曾介绍梁天琦给我认识并一起喝下午茶。国安问这名台籍学者是否打算在台提供梁工作机会,让梁不必返港受审。不论我怎么澄清,特务坚持要我以书面自白画押,指台湾学者是支持梁继续从事港台分裂运动的台湾间谍。
特务还问我是否有其他假身份,在中国期间是否曾在政府机关外拍照。我获释后得知李孟居案,怀疑李是因为在深圳与香港边界拍摄武警集结画面才被捕。
制服公安进来把召妓相关罪名的文件、书面和录影认罪自白、道歉声明再做一遍。国安特务则是把跟“背叛祖国”罪名有关的文件与道歉、自白声明和影片再做一次,还要我录下唱中国(中共)国歌的画面,再用手机把影片寄给高层。特务后来说高层对我表现满意,所以猜想我可以如期获释。
特务最后警告说,我应谨记亲人在中国含辛茹苦把我抚养长大,[中国(中共)知道我的父母是在1970年代文革引发大饥荒后逃出中国,我本人在英属香港出生],还说我应照顾中国的老家和祖产。我知道这又是当局利用我在中国的家人和财产进行威胁。特务明言,假如我获释后接受媒体访问,公开讲出任何“召妓”罪名以外的事,我就会被再次在香港被捕并送回中国,这是对我个人安全的明确威胁。国安特务暗示,我已经是媒体焦点,虽然我得以获释,但磨难才刚刚开始而已。 特务也第一次泄露中共党媒里的特定人名,特务声称原本无意使出抹黑手段,但邪恶的外媒让他们别无选择只能这么做。
接下来自称中国(中共)港澳办官员现身,问我对自由与民主的看法,再坚称西方民主不适用中国的说词。说教长达数小时,要求我选边站替中国(中共)工作,希望我获释后仍是朋友。其中一名自称姓王的官员还写下电话,说会交给拘留中心官员,在我获释时交给他(并没有)。王先生暗示说因为他们在港澳办工作,所以很有机会在香港见到我。我怀疑港澳办企图逼我担任中国(中共)间谍,否则就会被再送中。
直到8月24日凌晨,我才被送回单人牢房休息数小时,其后我再被带回拘留中心会见拘留中心高层制服公安。我被要求在有装潢的房间里,坐在软椅上再次依脚本内容录制自白影片,意在让外界认为我在良好环境里受到人道待遇。我总共录了好几次影片,官员从中挑选最满意的一支,再指示我写信“申请提早获释”,理由是“避开香港入境港口人潮”。写完后官员立刻交还我的手机、背袋、私人物品、衣物和眼镜。8月24日清晨5点半,我被带出拘留中心大门。七名便衣及蒙面特务和两台深圳电动计程车等在门外。我上车后约三十分钟抵达罗湖港停车场,又有十名制服和便衣公安在此等候,有人持摄影机拍摄释放过程。我在大批公安陪同下步行通关,其他旅客都大吃一惊,公安在我走上通往香港的桥梁时才停下脚步。
我此时才得以联系家人。我搭东铁回到九龙,在旅馆住了几天,因为中国公安知道我的住家和宿舍地址。英国领事馆官员前来探视。随后我任职单位派外交车辆送我进领事馆,让我对英国高官进行简报,使馆安全官要我提防遭人跟监,尤其是戴着手环的人。
由于我受到中国(中共)明确威胁不得透露被拘期间内情,英国领事馆给予我七个月的有薪假,让我到第三地国家避难。
我离港前需向港警办理撤销失踪人口案,港警摆出同情态度,还说愿派私家车让我到指定地点办手续免遭媒体包围。我自搭计程车前往指定地点时,的确看到一名戴手环的可疑男子四处张望,男子的厢型车就停在港警的私家车后面。虽然三名港警下车出示警证,我仍表示宁可自行搭车到油麻地警局办手续,港警同意。我在警局前下车时,又在警局大门外看到另一名戴手环的男子。我怀疑这两名可疑男子为监视我的中国(中共)卧底特务,目的是警告我不得对港警透露内情,这样港警才不会在官方文件上留下记录。港警在办手续过程态度有礼,我只说“无法回答”失踪后经历,最终顺利撤回失踪人口案。
此后我即离港前往第三地,开始与英国政府协调离职方案,英国政府要求我在11月辞职,结束我在领事馆两年的工作。”
最后,郑文杰透露,他目前正在寻求居留权和工作以及学习机会,同时正在申请庇护。他希望能够得到“文明社会”人们的支持,以帮助他回到正常生活轨道,包括重回劳动力市场。
同时他也表示,他永远都不会放弃争取人权、和平、自由与民主的斗争,无论自己将面临何种危险、歧视和报复,无论自己声誉如何受到影响,无论自己前途如何。
文章转载自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