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安局张南分局前610主任被举报

淄博公安局张南分局前610主任罗忠被举报

近日,山东淄博市公安局张南分局前“610”主任罗忠被举报到明慧网,他直接参与迫害当地至少几十名法轮功学员。
 

近日,山东淄博市公安局张南分局前“610”主任罗忠被举报到明慧网,他直接参与迫害当地至少几十名法轮功学员。

5月份,美国国务院告知法轮功学员向国务院提交迫害者名单,要对人权和宗教迫害者拒发签证,或冻结财产;5月31日,明慧网发表《通告》呼吁海内外法轮功学员收集、整理迫害者名单。

11月15日,明慧网消息,更新后的明慧网恶人榜新近问世。迄今为止,共收集了105,580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者的名单,并将他们的个人信息和恶行等记录在案。

罗忠也是在此背景下被举报的迫害人权者。

罗忠从1999年7月至2012年左右,任山东铝业公司公安处(后更名为淄博市公安局张南分局)“610”办公室主任。期间,他积极追随江泽民的迫害政策,疯狂地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关押、非法抄家、送洗脑班、精神病院、劳教所,对被迫害者本人和家人进行了身体、精神、经济上的多重迫害,有的被害者已含冤去世。

罗忠(Luo,Zhong),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8年7月12日;

出生地:山东省淄博市;

工作单位名称:淄博市公安局张南分局;

职务:前“610”主任;

家庭住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山泉居委会山泉街东9号楼3单元602号;

罗忠身份证:明慧网已记录在案;

罗忠的妻子曹莉(CAO,LI),身份证(明慧网已记录在案),山东铝业公司会计;

罗忠的儿子罗晓冉(LUO,XIAORAN),1994年出生。

以下列举罗忠任“610”办公室主任期间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罪证。

对法轮功学员金振良一家的迫害

自1999年7月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以后,淄博市、张店区公安局、山东铝业公司公安处、街道管区、所在单位“610”人员经常到法轮功学员金振良家骚扰,安排人监视,电话监控、邮件扣押、限制行动自由,给全家人在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和痛苦。

2001年3月份,罗忠为了监视金振良的行动,强制其在三泉管区干临时工。一天下午,金振良刚上班,罗忠就派人强行把他带到了离退休管理部的一个屋内非法拘禁二十多天,不让出门,限制自由,三顿饭由其家属给送。

金振良被非法审讯,逼写诬蔑法轮功的材料。罗忠还恶狠狠地对他说:“我弄死你,我都不解恨”。

2003年初,罗忠把金振良在山东铝业公司第二氧化铝厂上班的孩子金鑫,强行带到公安处,又把他的妻子带到公安处;在家人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又强行将金鑫送到了淄博市法制中心(洗脑班)洗脑;还胁迫金鑫把金振良和其母亲宫玉英及86岁的老奶奶(为法轮功学员)逼迫到淄博市法制中心进行强制洗脑,在那里每天逼迫他们看诬蔑法轮功的材料、电视,强行让他们上交4,500元伙食费。

金鑫从淄博市法制中心洗脑班回到单位后,罗忠报复他,扣发了他2002年的年终奖,还多次剥夺了他评选先进的机会,使他在工作上受到很多歧视。

对法轮功学员胡永华、魏素美的迫害

1999年黄历腊月27日,法轮功学员胡永华和魏素美上北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腊月28日,在北京天安门被北京公安警察绑架到拘留所。大年初一,罗忠等四人去北京把他们接回(临去北京前到胡永华家勒索了2,000元钱,见到胡后又强制搜其身搜去了600元钱)。

在山东铝业公司公安处,罗忠审讯了她俩两天一夜,强迫她们放弃修炼。因她们不屈服,罗忠就把她们送到了淄博市洪山精神病医院(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在那里,她们被强迫吃迫害神经中枢的精神类药物,不吃就被强行灌药、强行灌食。

胡永华被逼迫住了五次精神病医院,每次一个月左右。每次如果她的家人交不上钱,她就出不了院。

从精神病医院出来后,胡永华整个身体出现了很多病症:脑子好忘事、口齿不清、反应迟钝、全身皮肤溃烂出水。出来后胡永华一直遭到居委会和邻居的监视,后含冤离世。

对法轮功学员孟秀清的迫害

2000年10月份,罗忠迫使孟秀清单位(山东铝业公司四分厂)的领导,胁迫孟秀清的孩子在山东铝业公司家属区苹果园管区把她非法拘禁半个月,并非法抄了她的家,把所有法轮功书籍全部抄走。

2000年10月底,罗忠把孟秀清强行送到淄博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多天。后她被非法劳动教养两年,在淄博市劳教所一直非法关押到11月底。那时她的血压高达240,教养所不敢继续关押,让她保外就医。到家后,罗忠不断地来她家骚扰。

2001年8月,罗忠又把她强行押送到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610”洗脑班)强制洗脑,强迫她放弃信仰,长达20天。

2002年3月,孟秀清被强制在山铝山泉小区进行洗脑十几天。

从2000年10月份到2002年10月份,在孟秀清被非法劳动教养两年期间,单位停发了她的工资,大约金额在1.5万元左右。

对法轮功学员赵兰英的迫害

2002年8月的一天,罗忠和赵兰英的工作单位(山东铝业公司六分厂)的保卫处人员闯入她的住宅,进行非法抄家,抄走了所有的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并把赵兰英绑架到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610”洗脑班),进行了10天的强制洗脑,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放弃信仰。

在赵兰英被非法关押强制洗脑期间,罗忠强迫她交1,500元钱;她从洗脑班出来后,罗忠又强迫她交了3.1万元钱,一年后才归还给她这笔钱。

对法轮功学员车玉兰的迫害

2000年10月,罗忠把车玉兰强行关押了7天,并强迫她写保证书,从2000年10月开始扣发她10个月的工资,没有留任何字据。

2002年10月,罗忠强行把车玉兰绑架到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610),强迫洗脑半个月,逼迫其写保证书,并索取600元。

罗忠在1999年“7·20”以后,还先后把法轮功学员高博、齐建军非法关押在离退休管理处及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 把高永芳、陈永秀、蔺长荣非法强制到山泉洗脑班洗脑,把王维福非法关押在离退休管理处,把法轮功学员李世国、卜兆香、杨新华构陷至劳教所……

还有许多至今已无法联系的法轮功学员遭受过洗脑、非法关押、非法劳教等各种迫害,对此罗忠罪责难逃。

 

资料来源:明慧网 

 

文章转载自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