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奴工”买卖的罪恶(1)

中共“奴工”买卖的罪恶(1)

人间地狱“马三家”。(明慧网)
 

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发动了灭绝人性的迫害,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政策。法轮功学员被任意抓捕、非法劳教,被当做奴隶买卖,强迫高强度做奴工,还遭酷刑折磨。

当时中共的670所监狱、310所劳教所(收容人数31万)随之骤然大幅超员。

2001年,中国国务院又批准在全国新建120所大型现代监狱,分别容纳3,000人、5,000人、1万人,并规定在2005年全部竣工。

各地的监狱、劳教所因大量关押法轮功学员,不断获得中共的巨额拨款,改建、扩建了监区。

遍布中国的一千多家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的现代奴工,日日夜夜在最恶劣的工作环境中,从事著有损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工作;那些感染了结核病、皮肤病、肝炎、性病等传染病的在押人员得不到有效的隔离与医治,仍被迫继续生产劳作,从儿童玩具到床上用品,从时装到内衣,从化妆棉签到牙签、卫生筷……伪劣、有毒和被病毒污染的奴工产品被销往世界各地,进入千家万户。

迫害与监狱企业的增长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前,各地监狱、劳教所普遍资金匮乏,设施破旧不堪,相当一部分濒临破产。即便是中共司法部直辖的沈阳马三家劳动教养院1999年10月以前,连年亏损,连电费都入不敷出。

迫害法轮功开始后,中共向监狱、劳教所注入巨资,以大量关押法轮功学员。

2003年,中共司法部更用监企分离来刺激监狱产业增长,以用巨额利润调动监狱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的积极性,保障其专政功能。中共全额保障监狱经费,国家作为监狱企业的投资者,全部产权归属监狱,对监狱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土地使用税,并“先征后返”增值税。

监狱企业借此优惠政策,用国家提供的土地、厂房、设施和无偿的奴工,做起了几乎是无本的买卖,吸引了大量的外资合作,成为盈利、出口创汇单位。中共的监狱企业开始高速增长。

河南许昌市和禹州县是中国假发制品最多的地方,这里有64家企业生产假发制品,而河南瑞贝卡在该行业中规模最大。劳教所的廉价劳动力支撑了河南省毛发制品的出口量高速增长。

1995年以前,此类产品年出口仅1,000万美元左右,1996年增至4,525万美元,1999年首次突破1亿美元,而1999年正是江泽民政府开始全面镇压并非法关押法轮功修炼者的一年。

到了2002年前10个月,河南省毛发制品出口额更增至1.3886亿美元,形成产值高达10亿元的大产业,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毛发制品生产基地,毛发制品行业实现连续数年均近30%的增长速度,生产的发制品占全世界市场份额的1/4左右。

不过,许昌第三劳教所制造各种假发,出口世界各国,明明是人工制造的假发,总要打上牌子,写上百分之一百的真发。

在中共对法轮功的灭绝政策的驱使下,狱警更以每天20小时以上的超极限奴役和令人发指的酷刑来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并榨取其血汗。

为缓解加工厂人力的不足,许昌第三劳教所还以每人800元的价格从其它劳教所(如北京遣送站及北京劳教所)“购买”法轮功学员,甚至不断地从各地秘密绑架大批法轮功学员充做奴工,肆无忌惮地榨取他们的血汗。

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警察沈建伟曾经讲:“三所在前一段已无法维持,就要解散时,绑架来了法轮功学员,以每名2万元的拨款作为“转化经费”(逼迫人放弃修炼)。”

借此机会,三所以其中800万元的拨款建楼房,奖励迫害卖力的警察。现在,三所还以每名800元的价格买法轮功学员,榨取他们的血汗,为劳教所提高产值。在这里,谁要喊一声“法轮大法好”,马上会受到各种酷刑摧残。

因迫害法轮功“有功”,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受到中央政法委和“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办公室奖赏,还被评为“国家级文明单位”;曾于2003年用酷刑“约束衣”迫害女法轮功学员的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也被司法部表彰,其“转化”残害学员的“先进经验”还在全国劳教系统得以推广。

几年下来,很多监狱、劳教所同时经营不同的生产企业,甚至通过大规模兼并、融资,发展成跨领域、跨地域的大型集团企业。劳改产品也今非昔比,不再限于昔日手工作坊加工的卫生筷、圣诞节饰品之类的小打小闹,而是覆盖汽车、机械、电力、电子、化工、建材、制药、日用品、农、林、牧、矿等各个领域行业。

以监狱企业发达的山东省为例,山东里能集团下辖六个监狱,有7个子公司,覆盖电力、煤炭、水泥、机械、农业、运输等行业,并经营投资、营运、建设等项目,集团资产近百亿,被授予“国家一流电力企业”,被评为山东省百强企业集团,并进入全国大型企业五百强。

2006年山东省的GDP增长率为15.3%,居全国之冠;然而,同样引人注目的是,山东省居民的平均收入却很低,以GDP增长率高达17.4%的济宁市为例(有济宁监狱的多个煤矿企业),该市居民的平均收入却列全省倒数第二。监狱企业对奴工血汗的疯狂榨取和对正常企业和劳工市场的强烈冲击,从中可见一斑。

奥运期间 贩卖法轮功学员疯狂

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劳教所、调遣处劫持了大批法轮功学员,也是贩卖法轮功学员的最疯狂时期。转卖到外地劳教所迫害往往涉及金钱交易,如“卖”给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每人800元至1,000元,在那里强制法轮功学员从事繁重的强力奴工劳动。这些学员在外地都遭受非人的迫害和奴役。

中共“奴工”买卖的罪恶(1)

法轮功学员华府中使馆前集会,抗议中共以奥运为借口加剧迫害。(明慧网)
 

被贩卖到辽宁马三家劳教所

2008年至2009年,从北京调遣处和劳教所分五批,秘密押往恶名远扬的辽宁马三家男女劳教所一百多名学员,这些学员每两个人被用手铐铐在一起,有的学员的嘴被胶带封住,关进用布帘严密遮挡门窗的汽车里,被武装押送到马三家,学员到了之后才知道是什么地方。

2008年,从北京转移到马三家劳教所的五六十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们一下车,便高呼“法轮大法好”,被以刘勇(男)为首的警察用手铐吊起来。

马三家劳教所警察对法轮功学员采用吊铐、上抻床,电棍电击腋下、大腿根内侧、头部等敏感部位,或用手铐把法轮功学员吊起来几天几夜。几乎每个法轮功学员都遭受到酷刑,有许多人受到过严重的迫害。

2008年4月29日,马三家劳教所从北京大兴调遣处买来30名法轮功学员、10名其他劳教人员,每名花1,000元。2008年6月4日,该所从该处又买来60名法轮功学员、10名其他劳教人员。2008年7月14日,再从该地买来40名法轮功学员、10名其他劳教人员。2009年3月28日,第五批从北京买来40名法轮功学员、10名其他劳教人员。

2009年11月19日第六次在北京劳教院女所4队至9队买来13名劳教人员、17名法轮功学员……2010年2月17日,该院女所从辽宁省葫芦岛市看守所以每人花1,000元买来40名女传销人员(全是外省人员),她们没有拘留证、没有劳动教养决定书。

中共“奴工”买卖的罪恶(1)

酷刑演示:多根电棍电击。(明慧网)
 

法轮功学员郑旭军,1996年获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硕士学位,同年开始攻读博士,国家电力部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得者。

2008年2月,昌平国保大队绑架郑旭军、苏南夫妇到昌平一洗脑班,后送看守所并再次劳教两年半,又经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卖”到辽宁省沈阳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夫妻分别关押在男女劳教所。

在马三家劳教所,郑旭军被长期罚站、不让睡觉、奴工劳动、殴打、电击等。一次,他被五六个警察电击一个多小时后,狱警李猛又对他单独用刑。他被电刑后又被罚在大厅面壁站立,除吃饭上厕所时间外,几乎全天站立,午夜12点睡觉,早晨5点起床再站,如此持续一周。

他在三大队两次被警察用电棍电击,每次参与的警察至少七八人。他们把郑旭军双手铐起来,将他整个人踩在地上,四五个警察拿高压电棍电他的头、脖子和其它裸露的部位,每次半个小时以上。

郑旭军的妻子苏南,原解放军总装备部二炮计量站文职干部,被绑架转送到马三家劳教所后,被强制劳动,逼迫看诬蔑法轮功的东西,强制转化。出狱后苏南因身体严重损伤,只能由70多岁的老母亲和老父亲照顾生活。

被贩卖到湖北劳教所

2008年奥运会期间,北京有许多法轮功学员以每人几百元的价格被“卖”到湖北劳教所继续迫害。中共劳教所把被劳教的人员作为奴隶,肆意迫害并强迫他们无偿做繁重的劳役以牟取暴利。在那里强迫劳动,早出晚归,中午只有十几分钟的吃饭时间,高强度、高定额、超时地无偿劳动,完不成定额还会反扣钱。

中共“奴工”买卖的罪恶(1)

卢富莲牙齿被撬掉。(明慧网)
 

卢富莲,北京市延庆区香营村人,53岁。2008年在北京女子劳教所里,卢富莲撕掉劳教票,绝食抗议迫害。她被转到湖北女子劳教所,被绑在“死人床”上20多天。她只要一动,就被打。

期间,卢富莲的脸、身上到处是伤。她坚持炼功,狱警就把她的腿双盘上后,把整个人捆上,嘴里塞上擦地用的脏布,又用胶带缠上,不让她喊“法轮大法好”,从早上5点到下午5点一直被捆着。

狱警王宏芳、汪芹指使吸毒犯用撑子塞在卢富莲嘴里,把嘴撑开,然后大杯大杯地往肚里灌水,灌了大约半小时,卢富莲的肚子被撑得鼓鼓的。灌的时候,她有时喘不过气来,但那些人不管她的死活,只是一个劲地灌。

卢富莲要喊“法轮大法好”,警察们就指使吸毒犯于艳红、周琼等人把她按倒在地,捆上,往嘴里塞进脏布,头上缠上胶带。卢富莲不让她们塞东西,她们就用东西撬她的牙,把两颗门牙给撬掉了(见照片)。她们还把她按倒在地,用脚踩她的腿、脚,使她的腿、脚肿得很厉害,走不了路。

卢富莲用绝食反迫害,她们就给她野蛮灌食,把管子从鼻子插到胃里,故意来回抽,还不让她睡觉、长期罚站来折磨她,甚至24小时站着不让睡觉,一动就打。

吸毒犯于于艳红踢她的腿,她的下身被踢得红一块紫一块,肿得很高。在湖北女子劳教所的一年多的时间里,卢富莲生命垂危、骨瘦如柴,才被提前释放回家。

王玉红于2008年7月9日被卖到湖北女子劳教所,不让睡觉,罚站,从早上7点站到晚上12点。

中共“奴工”买卖的罪恶(1)

北京法轮功学员王玉红。(明慧网)
 

警察和几个保安把她用很多根绳子捆绑在椅子上,再把木塞塞进嘴里,然后用很粗的胶皮管子从鼻孔插进去后,再拔出来,然后再插进去,再拔出来,致使胶皮管子挂满血块;插进去拔出来,几个来回后,再给她灌一大杯脏物。

她被强迫做奴工,从早上7点出工,到晚上9点收工,中午只有十几分钟吃饭的时间,完成不了任务,还要加班加点,不给工资还扣钱。不完成任务就被罚站、打骂,不让买日用品,罚做厕所卫生。在繁重的劳动下,吃不饱,伙食极差:清水煮白菜、清水煮萝卜。

 

(待续)

 

文章来源: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