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法委书记李祥被举报

长春市政法委书记李祥被举报

(长春市政法委书记李祥被举报 。图片来自明慧网)

 

中共吉林省长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祥,曾经任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在任职期间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推动迫害政策,现仍然在跟随中共残酷打压法轮功修炼者。现在被举报。

一、个人信息

姓名:李 祥(LI,XIANG)

性别:男

出生日期:一九五九年四月

现任职务:中共吉林省长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家庭住址(省、市、县):吉林省长春市。

李 祥

 
李 祥

据公开简历显示,李祥历任四平市教委副主任兼市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市教委主任,白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白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兼长春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二零一二年六月,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长春市公安局局长。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吉林省长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

二、迫害事实

(一)李祥任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的四年间

李祥在任职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的四年间,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对吉林省法轮功学员采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对吉林省法轮功学员大开杀戒。

根据明慧网迫害案例所做的不完全统计,在二零一六年,李祥任公安厅副厅长期间,迫害面涉及9个地区42个市、县,至少有840名法轮功学员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其中有8名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离世;6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3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2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2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8名法轮功学员取保候审;29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强制洗脑及超期关押;28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行政拘留及刑事拘留;102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及绑架未遂。被迫害的840名法轮功学员中,至少有140人被非法抄家,抢走及勒索现金460308元。

在二零一五年间,吉林省共有9个地区42个市县756名法轮功学员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5人在迫害中离世;23人被非法判刑;607人被绑架 。

详情请看明慧网刊登的《2016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图)》、《2015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下面是部分遭迫害含冤离世案例:

1、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倪艳萍在迫害中离世

在迫害的十六年中,法轮功学员倪艳萍曾因进京上访和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开除公职,多次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非法关押劳教所,洗脑班等处。在数次关押迫害中,曾遭受过电刑、吊铐、蹲小号、绑死人床、灌食等种种酷刑。一次洗脑班迫害导致倪艳萍伤残,近几年,倪艳萍又经历了离婚的痛苦,因种种迫害,原本年轻健壮的身体,恶疾缠身,在经历了极其痛苦的煎熬后,于二零一五年十月离世,终年五十二岁。

中共酷刑示意图:死人床

中共酷刑示意图:死人床

2、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孙秋凤生前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三年一个傍晚,孙秋凤在居民楼中发真相资料时,被蹲坑的恶警非法抓捕、抄家,送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送长春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因不放弃修炼,不配合邪恶,遭受了多次的酷刑折磨,满口的好牙是那时全被打掉的。出劳教所后,孙秋凤身体一直没有康复,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离世,终年七十一岁。

3、白城市大安市法轮功学员王占生在被迫害离世

因为妻子信仰真、善、忍大法,在十六年邪党对修炼人的迫害中,公安、国安、单位经常到家骚扰,逼迫妻子放弃修炼,妻子曾四次被绑架、关押、抄家等,并被迫害流离失所,造成妻离子散多年,这期间,警察经常到家中威胁法轮功学员王占生,并要他交出妻子,王占生不配合。

由于中共恶人长期对王占生(七十多岁)骚扰,恐吓,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王占生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忧郁成疾多年,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初含冤离世。

4、延吉市朝鲜族金昌洙在迫害中离世

二零一二年,延吉市朝鲜族金昌洙与妻子在买菜回家时,再次被延吉市国保大队多名警察堵住,强行绑架到洗脑班,同时被非法抄家。金昌洙想:“我为什么在这里?”于是走出洗脑班回家了,但血压很高的老伴一直在洗脑班遭受迫害。

老伴从洗脑班回家后,不久便中风,金昌洙为照顾中风的老伴很辛苦,身心双重煎熬,身体越来越差,终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一日在医院去世,终年七十二岁。

(二)李祥在任长春市政法委书记三年间

李祥在任长春市政法委书记三年间,仅在二零一九年一~六月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遭长春政法委、610迫害,导致宋兆恒、张援援在迫害中离世,至少27人遭非法判刑或庭审,78人遭绑架,21人遭骚扰。

1、退休女教师宋兆恒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榆树市76岁的退休女教师宋兆恒,只因在大街上善意的告诉周围的人们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榆树市610国保大队绑架到榆树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四个多月,并被非法庭审,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四日,在榆树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据悉,榆树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俞申从二零一八年一月上任以来,在“610”操控下,公安局国保大队、各派出所警察疯狂抓人,检察院、法院勾结非法起诉、庭审、枉判,连超过七十岁在街上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也有被绑架的和被非法拘留的。

宋兆恒老太太,中学退休教师,修炼真、善、忍,做好人。她因修炼大法,身板硬朗,身体状况很好。面对中共“自焚、自杀”等栽赃陷害法轮功,以及二十年来的非法迫害,宋兆恒老人不辞辛苦地每天在大街上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的真相。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宋兆恒和同是76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淑岩在大街讲真相时,被榆树市610国保大队绑架。经非法审讯后晚上六点,两位老人被非法关押到榆树市看守所遭迫害。二零一八年九月,构陷宋兆恒老人的迫害“案卷”移交到榆树市法院。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宋兆恒被非法庭审。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四日,宋兆恒被非法提审,非法提审期间,榆树市法官软硬兼施,利用她女儿逼迫她转化,甚至制造压力,扬言称不转化就判你九年。宋兆恒坚持信仰真、善、忍没有错,拒绝“转化”签字。当天宋兆恒回到监室后不久,便含冤离世。

2、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援援遭迫害含冤离世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援援被长春市清和街派出所警察孟赛等人强行绑架到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当日下午四点,张援援由儿子接回家,还没有说一句话,便摔在地上,再没能说话,七月三日上午九点多,因抢救无效,含冤离世。

张援援,女,年龄不详,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三年三月二日,曾被当地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到拘留所遭迫害,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七日被强行转到劳教所迫害,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一九年四月,长春清和街派出所所长王吉昊指使警察孟赛等人绑架张援援,并多次实施非法抄家迫害,均因张援援血压过高(分别为230mmHg、280mmHg),被拘留所和第四看守所拒收,但是清和街派出所警察仍然继续骚扰,将张援援强行构陷到朝阳区检察院和法院。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早七点左右,长春清和街派出所警察蒋来带着两个协警,又来到张援援家,再次抢走张援援的一本《转法轮》,把张援援再次绑架到长春朝阳区检察院迫害。一个叫林海峰的检察人员给张援援一份《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通知书(副本)》,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自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还威胁称,在这期限十五日内,张援援不许外出,要随叫随到,(警察)敲门,她要不开,(警察)就暴力执法。

六月三十日,警察孟赛给张援援的儿子打电话,叫他七月一日带她妈去朝阳区法院,张援援的儿子说:七月一日那天,是第一天上班,不能请假。警察说:那就让他爸去。张援援的儿子说:我爸也上班。

七月一日下午,法院给张援援的儿子打电话,让去法院接他妈,四点钟左右,把他妈接回家,儿子还没有来得及问他妈早晨怎么去的法院,他妈已从床上摔到地上,起不来了,话也不会说,后得知是清和街派出所警察绑架所为。

张援援的儿子就给法院打电话,问法院人员对他妈做了什么?早晨他上班走时,他妈还好好的,怎么现在变成这样了?法院的一个女的说:那你给送医院哪。张援援的儿子说:我们没有钱,你们得负责呀!法院说:找派出所,不归我们管了。张援援的儿子又给派出所孟赛打电话,孟说:找法院,我们送到法院,就不归我们管了。就这样,法院和派出所互相推诿。

最后,张援援的儿子又给派出所打电话说:我妈这样,你们得给叫120送医院,好好一个大活人,一天不到,给整成这样了。你们叫我们交五千元“保证金”,是干什么用的?孟称:是“保证”叫你妈随叫随到,然后,就把电话撂了。无奈之下,张援援的丈夫和儿子赶紧把张援援送医院,抢救无效,于七月三日上午九点多,张援援含冤离世。

3、吉林省农安县法轮功学员王晶侠和王桂芳被非法判刑

农安县法轮功学员王晶侠和王桂芳,在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到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长龙乡发放真相年画和二零一九年年历、真相手册和福字时,被前郭县长龙乡派出所绑架到前郭看守所迫害,一月二十九日下午,被非法转到松原市宁江区善友镇看守所非法关押。

非法关押五个多月,检察院把案件构陷到法院。在此期间,不让家属接见,家属请律师,看守所、检察院百般刁难不让接见。案件到法院后,松原市司法局律管科科长高连峰蛮横的称:不让请外地律师。家属请的律师,他们又不准做无罪辩护。六月二十八日,在前郭县法院非法开庭。七月九日,家人通过律师得知,王晶侠被松原市前郭县法院非法冤判三年,王桂芳被非法冤判四年。

4、榆树市法院诬判五名法轮功学员 包括85岁老人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一点半,榆树市法院对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69岁的张玉洁被冤判三年零两个月(没有法院判决书)并处非法勒索罚金五千元;50多岁的李秀娟被冤判一年,并处非法勒索罚金五千元;75岁的李庆霞,被冤判三年缓刑四年,并处勒索罚金一万元;刘淑岩被冤判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勒索罚金不详;85岁的徐景超被冤判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勒索罚金一万元。

张玉洁、李秀娟不服非法判决,已上诉。这次非法开庭前,李秀娟、张玉洁并未接到通知。

此前,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早七时,张玉洁、李秀娟、宋兆恒、李庆霞、刘淑岩、徐景超(男)六名法轮功学员曾遭非法庭审。

5、长春市64岁李晶被非法判十年

长春市64岁的法轮功学员李晶女士,被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一年多,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得知李晶被非法判刑十年,上诉到长春市中级法院。

李晶老家在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在长春市经开区福临家园小区租房。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近二十年的迫害中,她曾于二零零零年被绑架、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三年再次被绑架、非法劳教两年,家中丈夫与儿子相继离世,只有老家辉南县的老母亲,已是86岁高龄。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下午,李晶女士独自一人骑着电动车回家,进小区后就被长春市经开区分局与深圳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并抢走她家的房门钥匙,后到出租屋非法抄家,抢走惠普高速打印机四台、激光打印机一台、电脑笔记本一台,真相电话十六部、大法书籍两套、大法真相资料等。

当晚李晶女士被绑架到了深圳街派出所连夜提审,被加戴了手铐和脚镣,不允许睡觉,一直非法提审了两宿一天没让睡觉,没给吃喝,强迫她说出东西的来源和去向,在非法提审过程中,得知李晶在家里打真相电话时,打到了通化地区时被定位,之后李晶被长春市警察采取定位跟踪。被非法提审折磨两宿一天后,李晶站起来时腿和脚已经疼痛、肿的难以走路,之后就被送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腿疼了一个多月才好。在看守所时,警察依然不停的非法提审她,她表示东西都是自己的,与其他人没有任何关系。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李晶被经开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五月二十五日被构陷到公诉科,公诉人陈亚平。

十一月七日早晨六点,李晶被从长春市第四看守所带到经开区法院秘密非法庭审,此次庭审没有通知李晶家属,当庭坐满了公检法的人员。法官提到“邪教”时,李晶义正词严地说“法轮大法不是邪教”,之后就被警告不允许她说话,剥夺了她为自己辩护的基本权利。整个过程只持续了二十多分钟。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判决书下达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李晶手中,李晶不承认这非法的判决,撕毁了判决书。做好人没有错,让世人知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普世的价值与法轮功真相,这些都没有罪,是那些绑架构陷她的人员在违法。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三日律师见到李晶女士,并为她到长春市中级法院递交上诉书。

6、榆树市四名法轮功学员遭德惠市法院冤判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榆树市三名法轮功学员刘凤宝、丁丽杰、杨艳杰遭德惠市法院冤判,刘凤宝冤判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不详。丁丽杰冤判四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不详。杨艳杰冤判二年缓刑二年,勒索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零一九年八月五日榆树市五棵树72岁的法轮功学员郭玉珍老太太,被德惠法院冤判三年,勒索罚金不详。

郭玉珍(女、72岁),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大街发明慧台历被五棵树镇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四日,被非法转押看守所迫害,十几天后被检察院非法批捕。

刘凤宝(男、60多岁),丁丽杰(女、40多岁),杨艳杰(女、52岁),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晚七时许在挂“法轮大法好”标语时被正阳派出所警察跟踪、绑架。丁丽杰、杨艳杰遭到非法抄家,刘凤宝的电动车被扣留,真相资料被抢走。警察先将三人非法拘留十五天,但四、五天后转到看守所,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检察院对三人进行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郭玉珍、刘凤宝、丁丽杰、杨艳杰被转移到德惠市迫害,遭德惠市法院非法庭审。刘凤宝当庭说:“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如果人人都炼法轮功,人人都身体健康没有病。”法院要为郭玉珍指定律师,郭玉珍说:“不需要。”拒绝指派律师。杨艳杰家属到庭旁听。

刘凤宝曾六次被警察绑架,其中两次被绑架到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遭到严酷的精神、肉体迫害。郭玉珍、刘凤宝、丁丽杰、杨艳杰现被非法关押在德惠市看守所遭迫害。

7、长春市南关区法院非法判三位法轮功学员四至五年

长春市南关区法院五月十日对法轮功学员李绍志、刘庆杰、李国军开庭,非法判李绍志五年、勒索罚款两万元,刘庆杰四年六个月,李国军四年。律师给李绍志做的无罪辩护被法院以“不予采纳”为由拒绝。

五月十六日,李绍志家属请律师去长春市南关区第三看守所会见李绍志,看守所以要求律师去当地司法局备案为由拒绝会见李绍志,以阻碍律师介入。

此前,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傍晚六点三十分左右,租住在哈尔滨南岗区的佳木斯法轮功学员李绍志,被长春市南关区民康派出所警察,协同哈尔滨市警察在他租住的楼前蹲坑绑架。这些警察随后又到李绍志租住的房屋里非法抄家,当晚直接绑架到长春市民康派出所,后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

在李绍志被非法关押近十四个月后,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早七点,南关区法院对他进行非法庭审,家属为他聘请律师,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在庭审时律师根据法律依据为李绍志做无罪辩护,驳得在场的所有庭审人员哑口无言,庭审持续一个半小时,最后草草收场。

8、长春市南关区法轮功学员王建华被非法判刑四年

长春市南关区法轮功学员王建华,女,73岁。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四日晚八时,王建华被长春市南关区南岭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四月十六日凌晨一时左右,被劫持关押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早七时,长春市南关区法院非法庭审,对王建华进行第一次庭审,仅十分钟就草草休庭。

与上一次庭审时间正好相隔三个月,二零一九年八月九日早六点三十分,对王建华进行第二次庭审,从宣布判决书到结束,仅五分钟即休庭,王建华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款一万元。

在两次非法庭审过程中,参与庭审人员没有公布庭长、审判长、公诉人、书记员等名字。

9、长春法轮功学员韩雪艳、杨丽华遭非法判刑

长春法轮功学员韩雪艳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在长春市黑水路市场换真相币时,被南广场派出所绑架,被非法搜走三百多元真相币。当时由宽城区国保大队王志涛负责。律师在今年四月十九日去看她时,得知宽城区法院于半个月之前,进行远程开庭(韩雪艳本人没到现场),没有宣判。韩雪艳现已签字并按了手印,承认搜到的东西是自己的。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杨丽华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被绑架到看守所的,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被非法宣判五年。

9、德惠市法轮功学员刘建英、王兴香被迫害

德惠市法轮功学员刘建英于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五日在德惠市公园讲真相时遭德惠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于德惠市看守所。期间身体出现不正确状态,进食很少,四肢无力,曾于德惠市民心医院就医。家中八十岁的母亲无人照顾,家属曾多次要求保外就医遭拒。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刘建英遭德惠市法院非法庭审。刘建英的身体极度虚弱,不能站立,吃不下东西,人很消瘦。不法之徒仍未放人,休庭了之。后来,家属、德惠市看守所所长及德惠市公安局副局长去德惠市检察院、德惠市法院协商保外就医未果。二零一九年三月左右,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她非法判刑两年半,刘建英现被非法关押于长春女子监狱遭迫害。

长春市德惠市法轮功学员王兴香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被绑架,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四个月,二零一九年二月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遭迫害。

 

转自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