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给港警无限权力 大陆维稳移植香港
《港版国安法》生效后,中共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也随即成立。加上日前香港国家安全委员会公布的《港区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赋予香港警方前所未见的特殊权力,执行所谓的国安工作。外界认为,中共已经开始把在大陆实行的那套维稳模式移植到香港。
7月8号,中共驻港国家安全公署揭幕仪式的现场,香港警方在周边架设大型水马阵,戒备森严,如临大敌,多数媒体被远远隔在护栏外的记者区,无法直接采访。
记者会上,包括中联办主任、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香港特首林郑月娥都发表讲话,他们强调,驻港国安公署是所谓的“香港安全的使者”。
根据《港区国安法》,驻港国安公署负责收集分析国安情报,并监督、指导、协调和支持港府维护国安。
中共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的主要关键人物,署长主委郑雁雄,就是当年“乌坎事件”的主政官员,时任汕尾市委书记的他,以镇压当地民众的强硬手段出名。
中共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副署长李江舟是中联办警务联络部部长,毕业于中国公安大学侦查系,曾任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
加拿大华裔作家盛雪表示,中共强行通过的港版国安法,就是把在中国大陆实行的那套维稳模式,移植到香港。
盛雪:“现在它在香港所要去实施的东西,就一定是它现在在中国大陆正在实施的这一套,就是镇压人民的这些手段。虽然说香港不是一个民主制度的社会,但是它确实确实实是享有一定的自由人权保障,以及相对独立的司法。而它的这个独立的司法,在中共在香港实施国安法的时候,就意味着完全终止了。”
按《港区国安法》规定,香港必须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香港维安事务,直接听命于北京。委员会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开,所作的决定不需要司法复核。中联办主任骆惠宁担任委员会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
不仅如此,港府国安委员会还推出了国安法执法细则,赋予香港警方未来前所未见的特殊权力来执行国安工作,包括不需要法官的同意就可以监听人民、没收财产、网络监控、抓捕公民等七大特权。
旅美时事评论员唐靖远:“港版国安法它其实这些条款内容,和在大陆实行这种维稳政策,本质上是没有什么差别的。因为这些条款基本上就是从大陆复制过来,个别地方稍稍加了一些调整和改变而已,甚至有一些这个国安法的条款,它比大陆的还要更加的毒辣。”
林郑月娥对外解释,制定这些细则是为了尽力保障人权,只要不违法就不用担心。
唐靖远:“林郑的说辞,可以说它就是一种欺骗,是一种赤裸裸的欺骗。所有这些条款最终解释权,它是掌握在中共的手中,它是掌握在中共全国人大的手中。”
盛雪:“林郑月娥的这个表态是非常无耻的,那么她自己很清楚,中共通过香港国安法,也就意味着香港已经完全被控制在中共势力范围这个架构当中。而所谓的这种法律,是由中共来订立、实行、监督、核准,它的每一层以及它的最高权力机构,都是在中共暴政的这个集团手中。所以什么叫做违法,是由中共说了算。”
根据《港区国安法》,国家安全事务顾问会就港区国安事宜提供意见,并列席港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虽然会议主席是特首林郑月娥,但最后还是得听顾问骆惠宁的意见。
网友说,香港居民只有750万多人,为什么《国安法》一出台,只要能走的、能爬的,都要移民跑路,百思不得其解?
有网友说,没有香港人的香港,只剩下贪污、弄权、潜规则……就不是“香港”。
唐靖远:“这些条款它实际上就是一部意识形态的管制法,只要你的思想不顺从中共。你就是举一张白纸站在那抗议,你都会被看是犯法的。作为香港人来说,他们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等等一系列最基本人权,都已经被剥夺,没有任何的保障可言,所以他们怎么可能会不担心呢。”
评论认为,中共保障自己政权的安全,建立在香港人民不安全的基础上。
文章转载自新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