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光县原610主任胡朝华遭恶报死亡
自九九年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胡朝华与公安局国保大队勾结,仅二零零一年一年就非法劳教十多名法轮功修炼者,给众多的家庭造成灾难。两年前,遭恶报,患上糖尿病,在经受了两年多病痛折磨后,二零二零年四月清明节前后,年五十二岁的胡朝华死于尿毒症综合症。
胡朝华,男,一九六八年九月十六日出生。河北省东光县南霞口镇许庄村人,历任东光县政法委书记左德兴(主抓迫害法轮功)的秘书、“610”办公室主任、灯明寺镇书记、于桥乡书记、连镇镇书记、人大副主任、县委宣传部长。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开始后,胡朝华凭着当时的政治嗅觉,认为是提升的好机会,与公安局国保大队密切配合,召开全县动员大会,要求党员干部不准修炼法轮功,驱散正常晨炼的法轮功修炼者,取缔炼功点,炮制自杀伪案——东光县东光镇东南营村的石树彦(实是精神病自杀)“剖腹找法轮”伪案,并堂而皇之的登上了中央电视台,在全国播放,欺骗了毒害了无数世人。
胡朝华凭着当时的政治嗅觉,认为是提升的好机会,与公安局国保大队密切配合,召开全县动员大会,要求党员干部不准修炼法轮功,驱散正常晨炼的法轮功修炼者,取缔炼功点,炮制自杀伪案,对还有对政府信任的进京上访学员非法抓捕、抄家、劳教、判刑,将非法收缴来的大法书籍和音像焚毁,之后办过三次专门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洗脑班,约有一百多人次被强迫洗脑。还以抓典型的方式,逼迫法轮功修炼者上广播电视上做表态发言,放弃修炼。每到所谓“敏感日”,就以610的名义下发文件,要求各单位配合重点监控法轮功修炼者,其中部份迫害如下:
1、炮制伪案,栽赃嫁祸。胡朝华指使东光县广播电台及电视台,连篇累牍的播放污蔑法轮功的伪案“1400例”,这些根据诬陷需要炮制出来的案例,在很长一段时间,成为媒体部门宣传诬陷法轮功的主要内容,同时积极配合江泽民流氓集团导演的“天安门自焚”骗局,炮制了东光县东光镇东南营村的石树彦(实是精神病自杀)“剖腹找法轮”伪案,并堂而皇之的登上了中央电视台在全国播放,欺骗了全国人,毒害了东光的父老乡亲,对整个社会全体民众敌视法轮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造成极大负面的社会影响。
2、非法抄家、收缴法轮功书籍、音像资料近千册,二零零零年七月,在东光县第三中学焚毁,在孩子幼小纯洁的心灵深处植入了仇视法轮功的毒根,贻害无穷。
3、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李政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真话而合法上访,被原政保股股长姜万治等截回,并勒索现金三百元。九九年八月,县“610”在交通局组织的对全县法轮功学员非法“转化班”里,被强迫洗脑三天,被逼迫写人人过关的思想汇报。九九年十一月,为阻止李政进京上访,由当时县“610”主任胡朝华令单位从工资中非法扣除一千元的所谓“保证金”。
4、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县“610”人员、连镇派出所所长崔永君等几人,要把法轮功学员孙福生送洗脑班迫害,好心的厂长也求情说:企业生产忙他是技术骨干,我们拿点钱,别让他去了。“610”人员邪恶的说:你企业停产也得让他去,这是政治任务(大意)。孙福生坚决抵制不去洗脑班,他们打电话要人增援,结果孙福生被十几个人强行掐着脖子、扳着腿、戴上手铐,绑架到汽车里,送到洗脑班进行第二次洗脑,抗议中他的手表被摔坏、衣服被撕破,警察的行为和黑社会绑架一样。
洗脑班责任人有:时任“610”主任胡朝华,政法委综治办主任侯树钧,司法局副局长施秀青,民政局武姜文等。司法局的施秀青邪劲不小,曾对法轮功学员叫嚣:不写保证不放弃信仰的就劳教、判刑。孙福生在进洗脑班的第三天,为了摆脱迫害,成功的走脱离开魔窟被逼流离失所,直至二零零七年八月,历时五年多。
5、二零零零年底,法轮功学员李金苍被骗到东光镇政府办公室洗脑,由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610”办公室主任胡朝华、东光镇政法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张振升、东光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杨晨光直接督阵,这次李金苍被勒索现金一千元。
6、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郭树辉被突然非法拘禁后,他也走上了向北京信访局为合法信仰而呼吁的道路。被当地公安带回后,由于他的干部身份,被责令参加县“610”在交通局组织的洗脑班。当时责任人有县政法委书记左德兴,“610”办公室主任胡朝华。
7、二零零一年四月,尤天茹、庄连志、王振普、崔桂芬等十几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都是国保大队姜万治、郭锐、张保洪、张福旺、霍星池等不法警察与县“610”勾结,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所为,不出示执法证,先抓人后拼凑证据,非法抄家,正应了江氏流氓集团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邪恶灭绝政策。
二零零一年七月,法轮功学员戴建功因在二郎岗(当地游玩场所)写了“法轮大法好”字样,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被抓后遭受酷刑,后被非法判刑两年。
河北省东光县政法委书记左德兴,610办胡朝华、侯树钧,公安局国保队长姜万治、副政委王希杰,恶警还有:霍兴池、张福旺、郭锐等直接参与了将以上14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劳教。
胡朝华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行累累,最终带给自己的是自食恶果,五十几岁即遭恶报,命归黄泉。
文章转载自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