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者:中国的法轮功案 无一不是冤案

作者
叶枫

 

原北京人权律师陈建刚资料照。(大纪元)

原北京人权律师陈建刚资料照。(大纪元)

 

8月9日,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访问学者、原大陆维权律师陈建刚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表示,中国的法轮功案件,没有一件不是冤案;法轮功学员不违反任何中国法律;没有任何中国法律和任何司法解释条例,把法轮功定为邪教;法轮功受迫害是政治打压,是共产党要残酷地镇压这个群体。

陈建刚,曾在中国受理多起法轮功案件和其它维权案,惨遭中共打压,其6岁和2岁的幼子曾遭中共警察枪指脑袋威胁。陈建刚全家被迫于2019年来美。

法轮功学员不违反任何中国法律

陈建刚律师说,“就中国所有的法轮功案件来说,我可以明确地说两点:第一,他们(法轮功学员)不违法,不违反任何中国的法律;第二点,他们没有任何危害性,没有危害社会。”

“不要说根据信仰自由、文明世界的规则,即便是根据中国现在的法律,法轮功也不是犯罪。”

“也就是说,从事实上,(法轮功)没有任何危害性;从法律上来说,这是不违法的。”

“从法律上来分析,法轮功案件都是冤案,都是人为制造的冤案。因为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是共产党要镇压这个群体,要残酷地镇压这个群体。”

“我们所经手的法轮功案件,无一不是如此。因为没有人(法轮功学员)犯罪,没有人(法轮功学员)实施对其他人有伤害或者对社会有伤害的行为。”

“被镇压的法轮功学员……我接触过太多了,他们都非常的善良。”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的佛家性命双修功法,祛病健身效果神奇。中共镇压前,大陆媒体曾广为正面报导。1999年,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因恐惧法轮功学员人数超过中共党员人数,下令全力镇压。

先抓后扣罪名 中共国保警察任意抓捕法轮功

陈建刚说,中共警察先任意抓捕法轮功学员然后非法罗织罪名的现象非常普遍,“……是因为(中共)要惩罚这些人、要镇压这些人,先抓捕,然后再扣一个罪名,再给一个犯罪的帽子。”

“我们办理的法轮功案件很大部分是这样的,应该说,极为普遍。”

“比如在东北,中共的这些国保(警察)把法轮功学员,像割韭菜一样,按时间来抓捕;如果他们想要经费了、想完成一定的政治任务,他们甚至不需要有任何觉得可以抓捕的行为,比如散发传单呀等等。”

“他们可以直接到家里去抓人,甚至就在你家门口等著。只要你一出门,他们(就)实施抓捕,然后再审讯,再给安上罪名。这(就)是共产党干的事情。”

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初,控制所有媒体舆论,编造假新闻,污蔑诽谤法轮功,先炮制所谓“1400例”致死案例,2001年又导演“天安门自焚伪案”,向民众输送仇恨。

事实上,在“自焚”中丧生的刘春玲是被一个条状的重物猛击倒地而死。央视的“自焚”录像中可见,一名穿军大衣的男人挥动手臂,对她出手凶器。那个“条状物”是重物击打后反弹回来的,蹦得很高。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径”: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是对法轮功的构陷,涉及惊人的阴谋与谋杀。声明指:录影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中共代表团面对确凿的证据,没有辩词。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2002年1月北美中文电视台新唐人制作了揭露2001年“天安门自焚真相”的纪录片《伪火》(False Fire),该片从各国参赛的六百多部影片中脱颖而出,于2003年11月8日荣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

中国没有任何法律把法轮功定为邪教

陈建刚说,“北京市公安局的国保他们监控过我,他们不相信(法轮功不是邪教)。”

“国保回去之后研究,他们后来和我交流的时候也承认这一点——中国现行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说)法轮功是邪教。”

“没有任何一个法律、司法解释,是把法轮功定为邪教,完全没有。”

所谓的“邪教”标签来自于江泽民。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在国际招致批评,在国内同样遇阻。但是,江泽民继续一意孤行。镇压三个月后,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在法国向媒体诬蔑法轮功是“邪教”。

1999年11月,美国《华盛顿邮报》发表了一篇名为“中国(中共)镇压的裂缝”的报导,报告披露:镇压发生三个月后,江泽民下令给法轮功贴上“邪教”标签。这篇报导还说,中共中央政治局其他六个常委当时(1999年)都不同意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决定。

美国华盛顿DC著名非政府机构“自由之家”发表报告表示,中共镇压在前,贴标签在后,“中共是在镇压法轮功遭到国际社会和中国国内批评后才这样做的。”

中国法庭判案的法官是傀儡

陈建刚律师表示,审判法轮功案的大陆法官是受国保警察操控的傀儡,对法轮功的判刑是非法的政治施压。

“判这些政治案件,都是政治施压。”“判案的法官其实是做不了主的。他们就是傀儡。”

“真正操作案件的是坐在旁听席上旁听的那些国保(警察)。他们在监控这些法官。”

“有一些良心上过不去的法官,他们把这些人(法轮功学员)判有罪,他们自己都很痛苦。”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持续21年至今,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今年7月,至少新增2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1至7月,192人被非法判刑。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估计,自1999年7月以来,数百万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中国的劳教所、监狱和洗脑班中。他们遭受酷刑和虐待,被强迫放弃信仰。四千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确认死于酷刑。 考虑到中共对信息的严格封锁,实际数字可能远远更高。

中共为何恨维权律师

陈建刚说,“他们(中共)制定的法律,只是一种统治的工具,用来镇压中国人、来管束中国人、对外欺骗的。但是,对他们(自己),不可能有限制作用。”

“我们(人权律师)对他们的要求就是,你自己制定的法律,你要遵守。”

“这就是他们为什么非常恨我们。”

“法轮功案件,我向中共的公检法官员明确说:你们没有任何法律来打败我们的律师。”

“我们办理的所有这些案件,在法庭上他们全部都是败的。”

“因为,他们在法律上、事实上找不到(判刑的)依据。”

中国是一个大监狱

他说,“中国是共产党统治的一个国家,中国简直就是一个以国境为围墙的大监狱。这是现状。”

“共产党是不允许别人有信仰的,因为你要努力做一个好人的时候,那你就不服从他们的邪恶了。这是他们所恐惧的。”

 

 

 

转自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