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随便发毒誓?后果太可怕了

作者
丹青

 

善恶有报是天理,中国古代确有作恶遭雷击的记载,毒誓会应验,此言不虚。(图片来源:Adobe stock)

善恶有报是天理,中国古代确有作恶遭雷击的记载,毒誓会应验,此言不虚。(图片来源:Adobe stock)

 

清朝咸丰年间,遵化直隶州的一位刺史是个大贪官,他将一副对联挂在大堂中:“我如枉法脑涂地,尔莫欺心头有天”,以把自己装扮成清官。因当时官场腐败,这位刺史平安退休,未曾想一日出游,登山途中失足坠落,头碰巨石,顿时头破脑裂当场死亡,脑浆都出来了。真的应验了对联中所说的“我如枉法脑涂地”。

这位刺史和当今的贪官好有一比,很多贪官都信誓旦旦地宣称自己如何为人民服务,但却暗藏黄金。中共官员的腐败日益严重,一位体制内官员称:“与其念八荣八耻,还不如让他们念天打五雷轰,还是中国的老话更厉害。”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起誓是庄严神圣的事情。夫妻成婚之时会拜天发誓永结百年之好,朋友义结金兰时会摆酒水或设案焚香跪地起誓。古人发誓的对象一般是神明、上天和祖宗,因为他们能赏善罚恶。

古人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有报,如影随形。”善恶有报是天理,中国古代确有作恶遭雷击的记载,毒誓会应验,此言不虚。

陷害岳飞 奸臣张俊死于万人之口

在《说岳全传》中,张俊是个恶贯满盈的大奸臣。他任右军都督时曾是武状元选拔的四大主考官之一。开考当天,宗泽、张邦昌、王铎三人先后对天起誓后,张俊跪在香案前,立了一个颇为奇怪的誓言。他说道:“下官张俊,南直隶顺州人。如有欺瞒主公、徇私枉法之举,必死于万人之口。”

武试期间,张俊不遗余力地与张邦昌等人合力打压岳飞,却弄巧成拙,使小梁王柴桂命丧校场。事后几人禀告朝廷,将罪责全部推到宗泽身上。幸好宗泽位高权重,又是功勋老臣,没有性命之忧,只落得个罢官闲居的处罚。

张俊肩负重任却视朝廷的开科取士为儿戏,与张邦昌狼狈为奸,合力打压岳飞,陷害宗泽。高宗继位后,张俊官至后军都督,再次与张邦昌合谋陷害岳飞,期间被闻讯赶至金陵的牛皋打得狼狈逃窜。张邦昌被罢黜为民后,张俊又与奸臣秦桧沆瀣一气,致使岳飞含冤遇害。

不过,张俊最终也为自己的罪恶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他的大儿子张国干在昭庆寺摆擂期间,被愤怒的岳家小将们打死。其他子嗣也在流放途中,被占据九龙山落草的岳家小将们取出心肝,祭奠先烈。而朝廷将张俊的恶行审明定罪后,宋孝宗亲下旨意,将其押往栖霞岭岳飞坟前处决。又亲赐岳家五百斤生铁,将张俊等人铸成形象,跪在坟前。张俊被押到栖霞岭后,经岳夫人首肯,愤怒的百姓们一拥而上,将其咬得血肉淋漓,当场殒命,自己当初立下的誓约终于得到了应验。

这原本是一句戏谑之言,可神奇的是,它最后竟然真的变成了现实。

沾染一钱 身首分离

清朝咸丰年间,青浦县(今上海市青浦区)有位县令,要加收漕运费用为自己牟利,遭到民众反对。他召集百姓,率领与漕运相关的胥吏二十人,到城隍庙中对神发毒誓说:“所加公费出于不得已,非以肥私囊也,办漕加费,涓滴归公。有沾染一钱者,官不能保首领以没(意思是:官员死时不能保住脑袋,身首分离),胥吏等皆立受显罚。”

钱收上来后,县令和胥吏们一起中饱私囊,把钱瓜分了。不到一年,二十位胥吏相继死亡,无一存活。县令脖子溃烂生了一个大疮,病情日益危急。一天县衙的守门人,恍惚间看见一个城隍神模样的人进来后,提着县令的脑袋,缓步离开。他急忙向后院跑去,刚跑几步,就听见后院传来家属的痛哭声,原来县令刚刚过世,死时“颈烂头落而死”,真的应验了他“官不能保首领以没”的毒誓。当地民众都知道县令和胥吏们因贪污违背毒誓遭到了报应。

天打雷劈 一一应验

2008年8月,大陆多家媒体都报导了这样一则新闻,福建福清东瀚一许姓男子为赖账,手持铁棍时不惜对天发誓,称如确实欠钱就遭天打雷劈,结果一分钟后就遭雷击,最终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事后,许姓男子将五百元钱还给了朋友。

几年前,网络上还登载了这样一件事。乡下一家铁厂要过中秋节,节前员工集体放假回家,给留守厂里的看门人买了五斤猪肉,让其过节时食用。当时,做饭的师傅与看门人都在场。不久,五斤猪肉不翼而飞,看门的说是做饭的拿了,做饭的人不承认,两人为此争吵不休。为了证明各自的清白,两个人在厂区的中心院子里烧香发下毒誓,谁拿了肉,就死在八月十五。结果那年的中秋节,做饭的师傅真的死了。正是:三尺头上有神灵,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中共让人发的毒誓

今天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曾发过一个毒誓,即加入中共的党、团、队组织时,发誓要把自己的生命献给它,为它的事业奋斗终生,为之牺牲一切。

为什么中共把为它而死的人叫“牺牲”呢?祭祀用的牲口,就叫“牺牲”,这就是中共“牺牲”的本意——成为中共的祭品而死。因此只有声明退出中共组织才能消除毒誓。

 

 

文章转载自  看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