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公不公道 老天有眼
执法者上承天意、下应民心,是代表一方正义的神圣角色,理应福寿俱全。然而近几年来,却有大批中国大陆公检法人员意外频传、死伤惨重。常言道,头上三尺有神灵,办案时是否秉公执法?还是贪图私利、迎合权贵?抑或为了升官发财、迫害好人?直接决定了他们的未来。
明慧网曾刊登一篇文章《一位法官临终前的忏悔》。内容谈到一位妻子揭露丈夫任职法官时,曾在上级压力下,违心冤判了几名法轮功学员。长久以来,她丈夫深感内疚和惭愧,觉得自己是有罪的人,对不起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人,为他们带来极大的伤害。
后来,法官患了不治之症,他临终前说:“自己做了错事,虽然看不到江泽民被绳之以法的那一天,但希望自己的同事们不要再为江泽民卖命了。”深明大义的妻子表示:“从内心他也是同情好人的,但是在行动上他确实违背了天理,造下了苦果,自己去承担了,他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妻子最后沉痛说道:“与我有同样遭遇的公、检、法的家属们,看似你们的丈夫是甚么病突然走了,偶尔遇到甚么突发事件了,实际上是参与了迫害法轮功的事件而天理不容,毁了自己也坑了家人。”
妻子并呼吁江泽民应为他所犯的罪恶承担刑事责任!她说:“江泽民发起、设计、计划、命令、发动、落实、管理、煽动和参与了这些犯罪,是这个共同犯罪的首犯,咱们都应站起来控告凶手江泽民,都是他一手造成了千家万户的悲剧。”
这位法官的故事和悲剧每天都在中国发生,许多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冤判,而参与其中的公检法人员则在中共淫威之下主动与被动地将自己和家人推向绝境!
中国有句老话叫“打僧骂道,不得好报”,敌视佛法或参与迫害佛法修炼者所面临的不仅是人间的报应,更可怕的是在地狱偿还其罪恶,而且还殃及后代。以下并仅举几例加以说明。
法院庭长车祸身亡
河南省鲁山县法院至少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并非法重判了二人。当时法轮功学员在遭受迫害的情况下善劝鲁山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杨东升,不要冤判法轮功修炼人,会损毁福德、遭到报应的。但杨东升不听劝,还说:“只有没用的人才信善恶有报,想说服我,没门!谁能把我怎么样!有共产党给我撑腰,不管什么信仰不信仰,法律不法律,要跟党保持一致,对法轮功决不手软。”
话一出口天闻若雷!县法院警车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四日在郑尧高速公路上发生严重车祸,车上十人三死七伤,鲁山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杨东升等三名庭长车祸身亡。
六一零领导死于脑癌 家庭破碎
内蒙古赤峰市“六一零”头子杨春悦经常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制造了几百起冤案,却也毁了自己原本幸福的家庭。前些年,杨春悦儿子车祸丧命,自己也因脑癌身亡。他的妻子痛苦哀号:“老天啊,我们家到底缺了什么德啊……”然而,知道底细的人都私下议论道:“脚磨成泡自己走的,这是恶事做多了!”
法官临终忏悔 后悔莫及
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法官鄂安福在二零零一年,对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秘密判刑三年至八年,其中女教师王敏还是他昔日的同事,也被他送进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鄂安福罹患脑出血,历经近两个月的抢救后不幸身亡,当时他年仅四十五岁。据悉,鄂安福在临终前,不断叮嘱家属:“快去找炼法轮功的!”想向法轮功学员忏悔自己的罪行。原来,临终前鄂安福望见了地狱之门,却为时已晚。
现代社会许多人对善恶有报嗤之以鼻,有些在公检法司等机构工作的人员,常常运用手中权力诬陷、冤判无辜民众,甚至酷刑折磨、进行逼供,造成许多人间冤案,还美其名曰“按照国家法律在办事”。
暗室亏心神目如电!这些恶报连连的悲剧非法轮功学员愿意看到的!二十多年来,尽管他们承受着迫害带来的苦难,仍在巨大的危险和压力下,为着大家的安危苦口婆心讲述真相,盼望人们能看清中共与江泽民的邪恶本质,明辨真伪、趋善避恶,最终在天灭中共的大淘汰中平安留下来。
人心就是一杆秤,仍被中共谎言欺骗、不信“善恶有报”的公检法司等机构人员,今后在工作中遇到法轮功案件的时候,请您一定要三思慎行、选择良知。教训已经很多了,心怀善良的人为民造福,心怀恶意之徒害人害己遗祸子孙,一个人无论最终做了甚么,都得自己承担最终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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