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焚书坑儒?以讹传讹的千古冤案!
焚书坑儒,几乎成了秦始皇的别名了。历来人们一提秦始皇就会马上联想到“焚书坑儒”,并以此来判定,认为他是个暴君。但是实际上是怎么回事呢?现代的许多历史学家也已经开始正视这件历史公案。
所谓的焚书和坑儒,人们往往以为是同时发生的。其实不是一回事。是发生在不同时间不同背景的两件事。
我们首先说说“焚书”是怎么回事。
秦始皇初并天下,废分封,设郡县,有很大阻力。以丞相王绾,博士淳于越为首的众大臣,都主张复古,走分封的老路,也就是建立诸侯国。但是在廷尉李斯的反对下,秦始皇确定实行郡县制度。
八年之后,也就是公元前二一二年,适逢秦始皇生日,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
在宴席上,当朝的七十位博士上前献酒并颂祝寿辞。博士,是个什么官职呢?据史书记载,博士是秦朝的官员,是些博学之士,每年俸禄可到六百石。主要负责教育皇家子弟,同时国家大事有了疑难问题,要对皇帝提供建议,答疑等应对。他们可以参加国家大政的商讨会议,有很高的地位,按现在的话来说,应该是政府的智库。
在这次酒宴上,分管教育的博士周青臣,致辞称颂秦始皇。他说过去秦国疆土“不过千里”,但由于秦始皇“平定海内,放逐蛮夷”,现在又不立诸侯而改为设置郡县,使得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因此“自上古不及陛下之德”。就是说原先的三皇五帝也不如秦始皇,秦始皇当然很高兴。
但当时博士中的头领人物,也是始皇长子扶苏的老师淳于越站出来,直接指斥说周青臣是阿谀奉承,并再次说还是分封制好,还是建议始皇分封诸皇子及功臣为诸侯。他认为如果不按照古人的方式去做,天下就不能长久。
当时是始皇帝的生日庆典,淳于越当始皇的面厚古薄今,否定业已成型的郡县制,反对皇上。
淳于越的胆子可够大的了。但这也让我们从一个侧面看到了当时秦朝的政治气氛,大臣们可以各抒己见,讨论是非,而且没有秋后算账。
淳于越说完之后,当即廷尉李斯就站出来,对他予以驳斥。双方当场就开始了辩论。
而秦始皇当时又是怎么处理的呢?
《史记》记载的是:“始皇下其议”,就是让所有的臣下再讨论讨论,以便最后决策。
我们大家不妨都设想一下,如果在自己的生日宴会上,出现了这样的局面,有人当面指斥你,你感觉怎样?体会一下秦始皇的心态,世上可有这样的暴君?
李斯说:周天子分封自己的儿子等为诸侯,本意是亲族之间可以和平共处,互相帮持。但却与之相反,没过多久,诸侯国之间就互相之间开始征战,如同仇敌一样,周天子根本就控制不了,天子如同虚设。各诸侯国之间争田夺地,战争不断,天下不安,百姓不堪其苦。
郡县制,可以避免使皇帝架空、诸侯各自为政、天下战乱不断的局面。否则,刚刚平定统一的天下,就会又回到封建割据,战乱不断的局面,那难道不正是与皇帝的初衷相反吗?那还统一天下干什么?
始皇帝经过廷议,认定李斯讲的有道理。自己本来就是为了天下太平,人民不再受战乱之苦而统一六国的,怎么能自毁前功,再开战端呢?
李斯建议,对于诸位皇子国戚,封给他们田地,享受国家赋税,富而不贵,即可。也就是相当于现在我们说的“太子党”,只给他们富贵,不给他们官当,不让他们世袭参政掌握军政大权,只做个“富二代”就可以了。
秦始皇经过考虑,采纳了李斯的建议,说:“朕是为了天下而打天下。我打天下不是为了自己的儿子,不是为了我一家。”
此事几天之后,李斯又给秦始皇上书“焚书令”,提出“焚书”奏请。
李斯在书中历数淳于越等为首的一些人,食古不化、攻击新制的行为。说“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
就是说,每当皇帝下个诏令,这些人就用自己所谓的学说,根据自己的理解,按照自己的利益去评论,街头巷议,惑乱人心。说“从前诸侯并起纷争,才大量招揽游说之士。现在天下平定,法令出自陛下一人,百姓在家就应该致力于农工生产,读书人就应该学习法令刑禁。”
于是请求始皇下令禁止私人办学,并让史官把不是秦国的典籍,除医药、占卜、种植之类的书之外,全部焚毁。
秦始皇考虑到当时的情况,他认为,人们多年来受这类的书籍影响太深了,而且又都是根据自己的一孔之见去理解,根据自己的眼前利益去解读,根本就不考虑天下大义及自己的真正长远利益。
在这样的情况下,焚书以求得解除异端,维护天下局势,是必须的。于是他同意了李斯的建议。
对于李斯的上书,秦始皇的批示是“制曰:可。”而不是“诏曰:可。”
别小看这点小小的区别,里面可是大有文章。
按照秦朝的礼制,通常来说,皇帝写明“制曰”,那就表明这个圣旨只为宣示百官之用,并不下达于普通百姓,也就是小范围的;而“诏曰”则是要诏告天下。所以始皇的这个批示,其实既肯定了李斯的建议,但也说明了焚书的范围和程度。
在当时那个历史情况下,秦初尚属乱世,六国余孽仍在,而且人心日下,道德不再,非常之时需有非常之法。必须有一个快刀斩乱麻的手段。
而且当时是官方,也就是博士官署把所有的书籍都保留了一套。所焚的书也只是“诗、书、诸子”等。“秦纪、医药、卜巫、农家经典、种树”等书不在焚毁之列。
淳于越本人及其同僚也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焚书。
宋代朱熹也说: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若想查询、研学,政府及博士手中都留有完整档存。这就是“焚书”始末。
也有人说,统一思想,关键是用什么来统一,如果以天下为重的思想去统一,就没有错。
接下来再说说坑儒。
现在人们习惯上一提就是“焚书坑儒”,这已经几乎都成了一个成语了,人们把这两件毫不关联的事情说成了一个,也成了秦始皇的千古冤案了。
其实即使在司马迁所著的史记里面,从来就没有提过“坑儒”二字。他说的是“坑术士”,而且也不是和焚书同时发生的,是焚书之后第二年的事情。
大家都知道,秦始皇自己一出生就带有异兆,加上父亲对他讲的秦国王室中历代相传的关于秦国要出统一天下的雄主之说,预示秦国要出真龙天子……
这些给他印象极深,影响极大,使秦始皇自幼就对上天和神灵不仅相信,而且有敬畏之心。深信自己身负天命,深信只因有了上天的佑护,才得以平天下,并六国,一统中华。
他还笃信五行之说,“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往复循环。”相信秦国将以水德代替周朝的火德。
为了表达对上天的崇敬,他还把“水德”之说渗入到治国的方方面面:
水在四时对应冬季,故改正朔,以十月作为每年的开始;水在五色中对应黑色,旌旗服饰一律采用黑色,以黑色为尊;水在八卦中对应第六位“坎卦”,故国家与数字有关的制度皆是六的倍数。修栈道,筑直路,也以六尺为度;车同轨,也以六步,六尺为度。
两千年后的今天,我们许多人还是认为六是吉祥数,俗语说“六六大顺”。也是由此而来。
更加上他有机会熟读秦国历史,里面记载着他出生三百多年前自己的远祖秦穆公的女儿,修炼得道之事,更使他对神仙之事深信不疑,所以他一直有寻仙求道之心。
六国平定,天下统一之后,他求仙问道之心愈加强烈,这时也就来了许多所谓的方士,术士,道士进言献策,鱼龙混杂。
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徐巿(音福),这个我们都知道,他是带了成千的童男童女和金银财宝跑了,一去不回头。还有两个人,一个叫卢生,一个叫候生。他们也是当时有名的术士,他们说可以为秦始皇求得长生不老仙药。秦始皇听信了,对他们礼遇有加赏赐丰厚。
可是那仙药哪里能求得来呀?长生不老,那是要修炼来的,怎么能求得来呢?
时间一天天过去,仙药当然找不到。这些人每天都在编造谎话,想法搪塞秦始皇,但是秦始皇是个很认真的人,每天都要召见,追问。
这些人到后来看实在是欺瞒不下去了,背后就说了很多秦始皇的坏话,说始皇“刚愎自用,凡事专断”,甚至连秦始皇每天给自己限定要看多少奏章,不看完就不休息的事儿,都被他们作为秦始皇贪恋权利的罪状,加以贬斥。在我们今天看来,这不正说明秦始皇是一个勤政的皇帝吗?
这些术士还说,这样无道的秦始皇我们不能为他找仙药。甩下这个堂皇的理由之后,他们就卷财跑路了。
秦始皇当然会勃然大怒。
他说,我先前查收了天下所有不适用的书都将它烧毁。征召大批文学之士和方术之士,想用他们振兴太平事业。而如今这些人只说会炼造仙丹寻找奇药。药没找到,韩众逃跑了。徐市等人花费的钱以数万计,最终也没找到奇药,每天只是听到他们互相告发非法谋利的消息。
我尊重卢生等人,对他们赏赐十分优厚,如今竟敢诽谤我,以加重我的无德。
于是下令派御吏审讯所有的这些术士,这些人互相告发,秦始皇亲自判决违反法禁的一共四百六十多人死罪,全部处死。
发诏书昭告天下,历数这些人的恶行,这些人妖言惑众,危害正法正道,贻害颇深,不治不足以报苍天。让全国的人知道,以惩戒后人。
这就是所谓的“坑儒”的由来和始末。坑儒是没有的,坑的是一些骗人的江湖术士。
后世有人评论说:“焚书坑儒”几乎可以肯定很大一部分是杜撰的事件,却成为了秦始皇残酷暴戾的证据,使其被后世天下学人唾骂了两千多年,恨不能掘墓鞭尸。
可以说,文人变得无良,特别是后来得到权柄的无良文人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他们几乎成功的让一个立下不世之功的千古一帝差点遗臭万年。
文章转载自 看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