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迫害法轮功 中共的诡秘机器与陷阱

作者
李正宽

李正宽:升级迫害法轮功 中共的诡秘机器与陷阱李正宽:升级迫害法轮功 中共的诡秘机器与陷阱

 

2021年入夏以来,中共开足马力,加剧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据明慧网报导,有多名法轮功学员在被中共绑架不久后便被迫害致死,也有很多法轮功学员遭到了中共法院的诬判,这些迫害案例遍布在全国多个省市,显示出中共政法委、610办公室与公、检、法、司的统一参与。

惨烈迫害的冰山之一角

5月11日,河南省安阳市公安绑架了5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李现习先生,对他非法刑事拘留,并劫持到安阳市看守所;一个月后的6月12日,中共便将李现习迫害致死。李现习死后,遗体呈现头部肿大,腰、背部、膝盖下有伤痕。

5月27日,被非法判刑七年半的长春法轮功学员付贵华女士被关在吉林省女子监狱,每天被强迫坐在只有巴掌大小的小板凳上超过12小时,而她家属和律师会见的正当权利也被剥夺。两个月后的7月25日晚,中共便将付贵华迫害致死。

6月8日,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郭振芳和冯玉华夫妇。第二天,6月9日,中共便将郭振芳迫害死在松山区看守所。家属接到电话赶到现场,发现郭振芳的遗体鼻孔有血迹,后背腰部以下呈紫红色,一条腿的膝盖内侧有伤口。几十个便衣控制现场,不让家人继续接近尸体,其后,未经家属同意,直接把遗体送到松山区殡仪馆。

6月17日,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公安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孙丕进,第二天,便将他迫害致死。蹊跷的是,孙丕进遗体的脑浆溢出,一个眼珠被挖走。为掩人耳目,6月26日,蒙阴当局威逼家人秘密火化了孙丕进的遗体。

7月17日,辽宁葫芦岛市绑架了年近古稀、身体健康的魏明霞女士,并将她劫持到了葫芦岛看守所非法关押。两周之后的8月2日,中共便将魏明霞迫害致死,并对其家属进行刁难、恐吓……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仅仅在今年的1月到8月份,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就超过800名。比如,在长春市农安县的法轮功学员中,68岁的孙秀英被冤判4年、67岁的赵秀兰被冤判5年、66岁的蔡玉英被冤判9年、64岁的张秀芝被冤判10年……

迫害法轮功的“绝密文件”与“诡秘机器”

事实上,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早已经制度化,其背后有一部不可告人的诡秘机器在运转。

去年,一份21年前被中共列为“绝密”的文件被海外曝光。这份文件是由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五个部委,在2000年11月30日联合发布的司法意见,简称“2000年29号文”。这份文件只有中共参与制定与实施法律的核心部门才可以看到,而地方法官、公安、检察官根本看不到。文件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时任中共党魁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指示。

按理说,任何一个法律,应该经过正常的程序确认,并公开、公示,让公众有知情权。然而,“2000年29号文”却对法轮功学员直接定性,要求司法用“刑法”来量刑定罪,按刑事案件处理,比如给法轮功学员扣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等罪名。

多年来曾多次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中国大陆律师陈建刚,看到这份绝密文件后深感震惊。陈律师表示,办案多年,第一次看到这份绝密文件。陈律师指出,这份绝密文件从法律层面上讲是违法的,没有法律的任何特征和效力。将这份文件列为绝密,正说明中共在搞违法犯罪的活动,见不得光。

陈律师还分析了文件中提到的“刑法第三百条”,也就是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这是中共枉判法轮功学员时最常使用的罪名 。事实上,早在中共公安部2000年和2005年发布的两个公文中,所认定的14种邪教名单中压根儿就没有法轮功。2014年6月2日,《法制晚报》再次公布了中共定性的14个邪教组织的名单,法轮功依然不在其中。且不说中共没有资格定谁是邪教,就是即使按照中共那冠冕堂皇的“法律”,在中国修炼法轮功都是完全合法的。

陈建刚律师指出,法轮功学员传递的资料只是告诉人们被迫害的真相,这么多年来,哪一个法官能指出法轮功学员到底破坏了什么法律实施呢?没有一个人能说出来。

今年8月份,大纪元获得内部文件,也佐证了中共内部诡秘机器的存在,显示出中共早已就迫害法轮功建立了各种“规章和制度”。特别是辽宁省的多份文件,对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提出要求。

比如,大纪元获得铁岭市下辖铁岭县的《县人大2015年项目体系》文件中,要求强化转化法轮功学员。文件泄露,其中由铁岭县政法委副书记兼“610”主任孙继刚、铁岭县维稳办副主任王云峰负责的项目是“教育转化和防范X教”,项目完成时间为2015年12月。

项目的内容包括:建成诬蔑法轮功的宣传阵地232个;强化法轮功人员的洗脑转化,对未转化的进行“监控和转化”,要达到转化50%以上的目标;在全县6个乡镇(场)、9个村建立诬蔑法轮功的示范区……

把对“610”的降级说成裁撤 凸显作恶心虚

和上面提到的“绝密文件”一样见不得光的还有“610”办公室,这个由江泽民在1999年6月10日下令成立的法外机构,其唯一的职责就是在全国推动迫害法轮功。

“610”极似纳粹时期的盖世太保、以及当年中共的文革小组,是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特权体系,可以调动所有党政资源用以迫害法轮功。正因其凌驾于法律之上,所以朱镕基、温家宝、李克强连续三任中共国务院总理,都从未在中央610办公室的正副专职头目的任免令上签过字。

在过去的20多年间,中共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大多由“610”直接部署、实施、推动和监督,导致大量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致疯、致死。而多项证据表明,“610”系统还深度参与了中共的“活摘器官”罪行,虐杀了难以计数的法轮功学员。

正因为其见不得光,所以,“610”办公室不挂牌、参与人员不穿制服,他们在向法院传达迫害法轮功的指令时,通常不允许录音、不让做记录、只通过口头传达,不留证据,因此多年以来都是在秘密状态下,维持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早在2011年,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报告认定,“610”办公室是听令中共中央的“法外机构”,协调各机关抹黑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监视、搜集情报、洗脑、非法劳教、判刑、酷刑折磨,甚至虐杀……

迫于国际上的谴责声浪,中共于2018年3月21日在两会上公布了对“610”的改革方案:“将中央防范和处理X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并通过党媒对外宣传“610办公室被裁撤”。

中共的这一举措直接暴露了“610”的非法性质,就是此前并没有归政法委或公安部负责,是一个法外的特权机构;此外,中共自知“610”的非法性质,将“降级”刻意说成“裁撤”,向外界释放“整治610”的信号,凸显出中共的作恶心虚。

迫害升级或另有原因:江氏马仔跨部门推动

据明慧网报导,去年5月31日,直至武汉肺炎(中共病毒)肆虐全球之际,中共现任常委、纪委书记赵乐际到到地方搞调研时,直截了当的提出要听当地“610”的工作汇报,并称“610”被撤并、不独立存在是为了“搪塞西方社会反华势力”,党的官员不能相信。对于迫害法轮功,赵乐际提出“要抓紧,要办好,要实实在在地办事”。

在政法委的唆使、以及赵乐际的督促下,从去年以来,“610”和各地公安发起了“清零行动”(企图逼迫所有法轮功学员都放弃修炼,以达到人数“清零”),接连不断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在全国范围内绑架、勒索法轮功学员,甚至设置高额“举报奖金”、公开煽动“人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提起赵乐际,其官场升迁轨迹与惊人的升迁速度,跟已经落马入狱的薄熙来、周永康等颇有几分相似。早在1993年,赵乐际还只是青海省的省长助理。然而,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和中共相互利用迫害法轮功后,赵乐际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官职连升两级,于1999年8月升任青海省代省长,并于2000年1月,正式当选青海省省长,时年42岁。赵乐际成为当时中国最年轻的省长。2003年8月,赵乐际又晋升中共青海省委书记,成为当时全国最年轻的省委书记。

很显然,赵乐际同薄熙来、周永康一样,都深知江泽民治下中共官场的升官秘籍——“有罪才上位”:迫害法轮功越卖力、欠下的血债越大,就越有升迁的资本。

据大纪元报导,在赵乐际主政青海期间,江泽民曾下拨数千万元在大西北的深山里、青海修建非法关押、残害法轮功学员的秘密集中营。据悉,有数千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大西北及青海省境内遭受摧残。青海女子劳教所、青海省劳教所(西宁市多巴劳教所、省男子劳教所)、海北州浩门监狱,以及青海省内的九所医院等单位均涉嫌参与活摘器官的罪恶。

靠着逆淘汰上位的赵乐际,一路从陕西省委书记,升到中组部部长,又升到中纪委书记,官至正国级。作为中纪委书记,本来应该主抓贪腐、违法乱纪,赵乐际却对迫害法轮功如此起劲,如此卖命,而且直接督促610进行迫害,这应该也是目前中共迫害法轮功不断升级的主要原因之一。

结语

时至今日,中共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仍在持续,而且有越演愈烈的趋势。这主要是由于中共内部已经形成了一套迫害机制,从政法委、610、到各级政府、公、检、法、司,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制度化,只要中共这部迫害机器不解体,对法轮功的迫害就不会停止;另一方面,像赵乐际一样靠逆淘汰、踏着法轮功学员鲜血上位的高官,分布在中共多个看似与迫害不相关的机构与部门里,但很可能有很多人都在推波助澜,对这场迫害煽风点火,执行着江泽民、曾庆红等迫害元凶交给他们的“特殊任务”。

而作为各级具体执行迫害命令的政法委、610与公、检、法、司人员,只是被中共欺骗和利用的工具,最终难免被中共拿来卸磨杀驴,充当这场迫害的替罪羊。在过去一年多的“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中、中共拿下了众多政法系统的高官,并且处分了违纪违法的干警7万多人、立案审查并调查涉嫌违纪违法的干警有近3万人,政法与公安人员人人人自危。

一位政法高官讲:“想当初共产党利用我们整法轮功时,为了让我们放开手脚、无所顾忌,无论对法轮功采取什么手段,无论对法轮功造成什么伤害,都不会受到追究处罚。我们也养成了不讲法律的习惯,在对待‘迫害法轮功’之外的工作时也是如此。”

他还说:“要说我们政法部门的人,有几个敢站出来说完全没有干过‘违纪违法’的事呢?可谁知道我们干的那些事,都是共产党培养、纵容、甚至是逼出来的呢?我们当初那么为共产党卖力,现在却成了共产党要清除的‘害群之马’。你说讽刺不讽刺?”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文章转载自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