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钱会害对方堕入地狱?道人曝真相
李常明是明末清初著名道士,号“紫气真人”。他原名“李基”,山东济南人,本是明朝万历年间进士。他从小就仰慕道家修炼,后来离开家庭,出家至青州白云洞,修炼道教全真派中的道法,得口授心传,苦心修行三十载。在清顺治五年(公元1648年),因为“夙慕崂山仙踪”东游山东即墨崂山,遍访仙人遗迹,后来发现即墨马山中居然有一座只剩下断瓦颓垣,隐没于寒烟衰草间的道观。虽然建筑地点已经荒芜许久,李常明仍决定在马山修道,并重修道观开始传道。
李常明传道后,开始对外显露神迹,并帮忙驱妖除魔。据悉,马山原有的道观荒凉已久,被各种山精鬼怪占据,不时出现光怪陆离之事,作祟的妖精还会祸害居民。李常明知晓后,特地独坐在山中,历经了十五日的昼夜,山中终于平静了下来,不再有邪恶鬼祟扰得大家不得安宁。大家见到李常明一出手后就悄无声影,都感到十分惊讶,也明白碰上了真正的有道之人,李常明的确怀有神通,可以为百姓驱邪除魔。
除此之外,李常明传道时,会使用泥土搓成丸来给人治好病,“初以药剂活人,后应接不暇,和土为丸,以治百病,未有不愈者”,故而人称他为“泥丸祖师”或“泥丸道人”。
另外,大家曾在修庙过程中,遇上众人实在举不起来的巨石大木,李常明知道后,就焚香念咒,当再搬动巨石大木时,竟能行走如飞,有如神助,异常轻松。
李常明不仅发动信众修建道观,还热心公益,为改变民众行走不方便的情况,在附近各地修桥修路方面出力不少,县北河、沽河、店口河、五龙河各处石桥,都是由他来募建的。民间为了彰显他为民造福的精神,康熙十三年(西元1674年),有人在福仙口的峭壁上刻了一块功德碑。碑顶上横书“天盛人善”四个大字。中间竖刻“开山修路道人李讳常明之碑”,虽经百年的风吹雨晒,依然清晰可见。
李常明修道、传道时严守戒律,在财务方面绝不私用任何善款,留下了“骑马追金”的故事。李常明平日严持戒律淡泊自奉,穿的都是布衣草鞋,行为端正,一派苦行者的作风。
一次,在李常明出家前,有孩子到山中看望父亲,离开时,李常明的弟子将信众布施给道观的善款赠给了孩子一些。当李常明知道后,怒道:“吾儿数百里来,子无以玉成之,反乃送于地狱乎!”说完后,他立刻乘马将财物追回。从李常明的话中可知善款是绝对不能私用、滥用、挪用、贪污、浪费的,否则可能真的就会被打入地狱之中,现代的修炼人在这方面也一定要严肃对待,万万不能在金钱、财物上出问题呀!
康熙十九年(西元1680年),李常明经常对弟子说:明年三月三,吾就要与你们告别了。康熙二十年(西元1681年)三月三日,他果然端坐离世,离世时“祥烟满室”,葬于马山涧南,一生弟子百余人,遍及大江南北。
(资料来源:《马山志》、清乾隆版《即墨县志》)
文章转载自 看中国